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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屬企業各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為加強對企業工資支付行為的監督管理,保護勞動者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根據《浙江省企業工資支付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48號)規定,現就做好企業內部工資支付制度備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市各類企業均應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民主協商形式,依法制定內部工資支付制度,并在本企業公布,同時報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備案。 二、本市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必須落實專門的機構和人員,為企業制定內部工資支付制度和報備工作提供免費服務。 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在市工商局注冊登記企業的內部工資支付制度的備案工作;各縣(市)、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在本縣(市)、區工商行政部門注冊登記企業的內部工資支付制度的備案工作。 三、企業內部工資支付制度報備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2、備案登記表一式二份(見附件); 3、企業內部工資支付制度文本1份。 四、企業內部工資支付制度報備程序: 1、企業將備案材料報送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市直屬企業報送市勞動保障局勞動工資處); 2、受理登記; 3、了解情況; 4、提出意見。 五、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須在接到企業報備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符合條件的,準予備案;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企業糾正后重新報備。 六、同意備案后的企業工資支付制度,應與相關政策法規保持一致,并隨政策法規的立、改、廢作相應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