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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級以上市、順德市財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局、社保局): 自省財政廳、原省勞動廳、原省社會保險管理局《關于認真落實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社會籌集資金的通知》(粵財社[1999]21號)下發后,全省大部分市、縣都能嚴格貫徹執行,積極落實省屬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社會籌集部分資金,確保了所在地省屬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按時足額發放。但仍有部分市、縣對省屬國有企業沒有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向省屬國有企業劃撥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社會籌集部分資金,影響了中央“兩個確保”政策的貫徹落實,產生了不穩定因素,對此,各地要引起高度重視。為貫徹落省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切實做好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粵府[2000]46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切實做好省屬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發放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省屬企業要按照《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參加當地失業保險,并按時繳納失業保險費。對于欠繳失業保險費的省屬企業,要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簽訂補繳協議,制定補繳計劃,限期補繳失業保險費。對尚未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基金的省屬國有企業,應將其名單列出報省財政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二、對已參加失業保險的省屬企業,各地必須按“三三制”原則及時向省屬國有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撥付由失業保險基金應承擔的社會籌集部分資金。當地失業保險基金調劑有困難的,由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給省屬企業出具證明,加蓋所在地財政和勞動保障部門公章后,送省財政廳和勞動保障廳。經省財政廳和勞動保障廳核實后,相應核減省財政安排給各市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補助專項轉移支付數額,相應增加省財政對省屬企業的補助數額。 三、各地如將省屬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社會籌集部分資金上劃省財政專戶的,要與所在地省屬國有企業做好銜接工作,并將社會籌集資金及時繳入“省級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財政專戶”。從2001年6月18日起,“省級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財政專戶”的帳戶更改為:開戶行:工商銀行廣州市北京路支行;帳號:3602000909005571 826;行號:0012—009—8。 二00一年七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