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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保經辦機構、各相關單位: 根據勞動保障部關于社會保險待遇社會化發放的有關規定,為了使外來員工退保工作更加方便、快捷,經研究,對我市外來員工退保辦法作適當調整,現通知如下: 一、實行外來員工養老、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和失業保險一次性生活補助金三項集中退付,統一使用外來員工退保計算機信息管理模塊,規范業務操作,簡化流程,提高效率。 二、調整外來員工退保資金支付方式。外來員工退保資金實行社會化發放,即通過廈門銀聯公共支付系統轉接聯網銀行代發形式發放,以方便外來員工領取退保資金。社保經辦機構將審核后的退保資金存入外來員工本人指定的銀行卡帳戶,由本人到銀行領取。 三、外來員工本人辦理退保時,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保障卡和銀行卡,2004年6月30日前參保的外來員工,還應攜帶2004年6月30日前的《外來員工繳費對帳單》。社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應認真核驗參保人身份及社會保障卡和銀行卡信息,審核退保金額。外來員工可憑社會保障卡到就近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退保。 四、因地稅到帳滯后問題的處理。采用分段退付的辦法,即外來員工退保時,如遇其當月繳費未到帳,征得本人同意,退付其已到帳金額,未到帳部分留待下次退付;如本人不同意,則待繳費金額到帳后一并退付。 五、參保單位為其外來員工辦理退保。參保單位可統一為其已停保的外來員工辦理退保手續,填報經外來員工本人簽名確認的《外來員工退保花名冊》(電子表格)并附軟盤,2004年6月30日前參保的外來員工,還應攜帶2004年6月30日前的《外來員工繳費對帳單》。經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后,退保資金存入外來員工個人銀行卡賬戶。 六、為了保證外來員工退保資金的安全,杜絕冒領、詐欺等現象,決定取消委托代領辦法,外來員工個人退保手續只能由本人辦理。傷亡、病故人員的家屬憑戶口注銷證明(或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領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退保手續。 七、2005年7月1日起取消外來員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對賬單打印,統一使用社會保障卡記錄外來員工參加社會保險的各項信息。外來員工可通過廈門市勞動保障咨詢電話12333服務熱線、互聯網、聲訊臺、各社保經辦機構咨詢臺、觸摸屏等及時查詢本人養老、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和失業保險繳費信息。外來員工還可以通過銀行卡發卡銀行服務熱線、銀行網點、自動柜員機及12333勞動保障服務熱線查詢核對退保入帳情況。 特此通知,請遵照執行。 廈門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