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制定和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的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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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制定和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的意見》(國辦發〔2017〕52號),弘揚敬老養老助老社會風尚,做好我市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制定和實施好老年人照顧服務具體項目,提升老年人的獲得感和幸福感,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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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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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以習近平總書記對天津工作提出的“三個著力”重要要求為元為綱,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市第十一次黨代會和市委十一屆二次、三次全會部署要求,立足老年人法定權益保障和服務需求,整合服務資源,拓展服務內容,創新服務方式,提升服務質量,讓老年人享受到更多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使老年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推動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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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則。 ——黨政主導,社會參與。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發揮黨委和政府在統籌規劃、示范引領、監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堅持社會參與、全民行動,注重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開展專業化、多元化照顧服務。 ——突出重點,適度普惠。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科學細化照顧服務具體項目,合理確定照顧服務的對象、內容和標準,兼顧不同年齡特點,重點關注高齡、失能、貧困、傷殘、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難老年人的特殊需求。 ——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結合實際,量力而行,穩步推進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鼓勵有條件的區探索創新、先行先試,逐步擴大照顧服務范圍。 ——政策銜接,強化服務。注重與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等政策制度有效銜接,統籌各類服務資源,形成保障合力,讓老年人享受更多優質、便捷、公平、安全的優先優惠服務。 ——城鄉統籌,和諧共融。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資源城鄉統籌,使農村老年人享受均等的照顧服務。強化照顧服務過程中的代際支持,營造互尊互愛互助的良好氛圍,增進社會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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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點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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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針對困難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護理)補貼制度,加大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力度,擴大覆蓋面,逐步提高補貼標準,適時實現城鄉統籌,并做好與長期護理保險的銜接工作。將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貧困老年人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實現應保盡保,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60周歲(含)以上的老年人,在其享受原差額基礎上,按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30%增發。鼓勵有條件的區建立高齡津貼制度,適時調整百歲老人營養補助費標準。(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殘聯等。列第一位者為牽頭單位,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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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力推行居家養老政府購買服務,推動專業化居家社區養老機構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區通過委托管理等方式,將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交由專業化居家社區養老服務項目團隊運營。鼓勵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類服務行業為老年人提供優先、便利、優惠服務。推廣智能居家養老模式落地社區,鼓勵相關企業和社會組織通過“互聯網+養老”模式,為老年人提供精準、個性、專業的生活照料、醫療康復和緊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務。鼓勵養老服務機構提供延伸服務,為居家的行動不便、空巢和失能老年人提供臨時或短期托養照顧服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衛生計生委等,各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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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省市戶籍人員,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已辦理退休手續,投靠子女在我市連續居住滿5年,子女均為我市居民戶口(申請落戶人員子女中有符合國家規定家屬隨軍條件的現役軍人或已出國定居注銷戶口的,不受子女戶口均在我市的限制),在我市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穩定住所,可以申請本人在我市落戶,依法依規享受遷入地基本公共服務。(責任單位:市公安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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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進老年宜居社區、老年友好城市建設。統籌規劃發展城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的整合利用和功能發揮。支持在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備康復護理設施設備和器材。支持適老住宅建設,推進老年人住宅進行適老化設施改造,優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裝電梯等。(責任單位:市國土房管局、市建委、市民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老齡辦等,各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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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深化敬老月活動,堅持每年組織開展走訪慰問困難、高齡、失能、空巢老人等活動。發揮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以及城鄉基層社會組織的優勢,開展經常性為老志愿服務活動,倡導志愿者與困難、高齡、失能、空巢老人進行結對幫扶。(責任單位:市老齡辦、市民政局、市委組織部、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等,各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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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農村老年人不承擔興辦公益事業的籌勞義務。(責任單位:市農委等,各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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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經濟困難老年人因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提起訴訟的,依法依規給予法律援助。開辟老年人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對老年人申請法律援助實行優先受理、優先審查、優先指派,并快速辦理。定期集中提供免費遺囑公證及遺囑保管服務,免費為年滿80周歲的老年人提供遺囑咨詢、預約登記、遺囑公證服務,免費為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提供遺囑咨詢、預約登記、遺囑保管服務。對經濟困難老年人追索贍養費等公證事項減免公證費用。積極搭建服務平臺,組織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為老年人開展法律咨詢、法治宣傳和法律服務活動。(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老齡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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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擴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范圍,放寬經濟困難標準。將老年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案件納入法律援助范圍,對70周歲(含)以上和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年人申請法律援助的,免于經濟困難審查。(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老齡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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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繼續實施我市65周歲(含)以上老年人免費乘坐公交車優惠政策,進一步規范敬老卡的使用管理,方便老年人出行。完善公路、鐵路、民航等公共交通工具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優先進站、綠色直梯通道、協助辦理進(出)港手續等便利服務。(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委、北京鐵路局天津辦事處、天津濱海國際機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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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進一步完善我市公交、軌道、鐵路、航空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無障礙設施,通過官方網站、現場告示牌等形式向社會公示為老年人等重點人群服務標志,為無人陪同、行動不便且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重點候車(機)區、愛心座椅、輪椅等便利服務。(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建委、北京鐵路局天津辦事處、天津濱海國際機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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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完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將老年人作為重點人群納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轄區內65周歲(含)以上常住老年人普遍建立健康檔案,每年為60周歲(含)以上老年人免費體檢,適當擴充老年人健康體檢項目。(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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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由政府全額資助其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不繳費。對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低收入家庭、特困供養人員、重度殘疾人、優撫對象(享受定期撫恤補貼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無工作單位的七至十級傷殘人員、在鄉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試退役人員)以及離休干部無固定收入的配偶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全額補貼。(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計生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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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加大推進醫養結合力度,全面提升機構層面醫養結合。養老機構可根據服務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關規定申請開辦老年病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中醫醫院等。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為門診部、診所、醫務室、護理站的,應當向當地行政審批部門辦理備案手續。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興辦老年護理院和康復醫院,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老年病科。鼓勵養老機構與周邊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協議合作,開展簽約服務。鼓勵具備家庭病床服務資格的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內設的醫療機構,為行動不便且有特殊需求的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加大醫保扶持力度,養老機構開辦的醫療機構,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協議定點管理條件的,優先納入醫保協議定點管理;家庭醫生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的醫療服務項目,符合本市醫療保險規定的,納入醫療保險支付范圍。(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生計生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國土房管局、市老齡辦、市中醫藥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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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研究建立針對失能人員特別是失能老年人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長期護理服務需求,減輕其護理經濟負擔。(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天津保監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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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全面實現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中異地退休安置、異地長期居住、常駐異地工作和異地轉診四類人員異地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衛生計生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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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通過政府購買培訓服務的形式,鼓勵和引導職業院校、培訓機構每年面向老年人及其親屬開設一定學時的老年人護理、保健課程等相關職業技能培訓。豐富課程資源和活動形式,積極開展優秀傳統文化、思想道德、科學文化、養生保健、心理健康、職業技能、法律法規、生命尊嚴等方面教育,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質。(責任單位: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計生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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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制定家庭養老支持政策,倡導成年子女與老年父母共同生活,自覺履行贍養義務和承擔照料責任,鼓勵城鄉社區定期上門巡訪獨居、空巢老年人家庭,幫助老年人解決實際困難。制定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支持政策,倡導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強,弘揚社會正能量,鼓勵老年人自愿量力、依法依規參與經濟社會發展,改善自身生活,實現自我價值。(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老齡辦等,各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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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鼓勵結合地域特色,開發富有地方特色的老年教育課程。推動高校、職業院校和老年教育機構共同參與老年教育課程開發,遴選、引進優質課程資源。充分發揮天津老年遠程學習網、天津廣播電視大學遠程教育和多層級辦學的優勢,舉辦老年開放大學。(責任單位: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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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老年教育資源向老年人公平有序開放,推動減免貧困老年人進入老年大學(學校)學習的學費。完善“市老年大學—區老年大學—街道(鄉鎮)老年學校—社區(村)老年教育學習中心”老年教育四級辦學體系。加強市級老年大學建設,指導和引領全市老年教育的發展。到2020年,各區至少建成1所高水平的老年大學,發揮引領、指導、服務作用;力爭各街道(鄉鎮)至少舉辦1所老年學校,作為本街道(鄉鎮)老年教育的主要場所;力爭各社區(村)有1個老年教育學習中心,滿足老年人就近便利學習的需求。(責任單位:市教委、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廣播影視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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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支持老年人開展文體娛樂、精神慰藉、互幫互助等活動,大力提升基層公共文化設施硬件和服務軟件建設水平。積極推進街道(鄉鎮)、城鄉社區的文化服務場所、為老服務機構等因地制宜配備適合老年人的文體器材,向老年人開放。有條件的圖書館設立老年人服務專區,提供大字閱讀設備、觸屏讀報系統等。深入推進全市公共圖書館通借通還工作,為老年人閱讀和借還圖書提供便利。(責任單位:市文化廣播影視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體育局、市老齡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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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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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高度認識做好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的重要意義,將其列入議事日程和民心工程,納入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內容,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到認識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檢查到位、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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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全保障機制。市、區兩級政府要把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所需資金和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建立多渠道資金籌措機制,積極引導社會組織和企事業單位以結對幫扶、設立公益基金、開展公益捐贈等多種形式參與和支持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創新和優化照顧服務提供方式,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依據相關規定,通過市場化方式,把適合的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組織和企業承擔。督促指導照顧服務提供方制定服務清單和辦事指南,簡化流程,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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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營造濃厚氛圍。各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推動公共服務行業履行社會責任,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照顧服務。新聞媒體要廣泛宣傳老年人照顧服務政策,積極開展敬老養老助老教育活動,大力宣傳在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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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強化督促檢查。各區、各部門要加大對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的檢查指導力度,健全綜合督查、專項督查、第三方評估等工作機制。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建立健全信息反饋機制,妥善解決照顧服務過程中老年人反映的問題。強化問責機制,對落實老年人照顧服務政策不力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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