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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加快建立健全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鞏和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制試點成果,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完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完善資金籌集機制,為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提供穩定的資金來源。各級政府和征收部門要保證按期完成省政府下達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征收任務,做到依法征收和應收盡收。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確;攫B老金發放資金的投入。加大省級調劑力度,從2004年起省級調劑金規模由當期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的5%提高到10%。做好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和遺屬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工作,嚴格杜絕違規提前退休,保證基本養老基金的合理支出。完善基本養老金發放監控制度,對重點地區實行直接監控和動態管理,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二、 加快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市級統籌。各市要嚴格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到2004年末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實現統一單位、個人繳費比例和基數,統一統籌項目,統一業務經辦流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市級統一核算、管理和使用,經辦機構實行市級垂直管理。各市要明確完善市級統籌具體的工作原則和目標,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明確市、縣(市、區)兩級政府各自的責任,積極穩妥地推進。在完善市級統籌工作中,要逐步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各項內容與省有關規定相統一,為實行省級統籌奠定基礎。 三、 堅持依法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提高參保人員繳費率。各市要確保按時完成2004年擴面指標,參保人員繳費率要達到85%以上。省級調劑金的下撥與各市擴面和參保人員繳費率指標完成情況掛鉤。要以私營企業和個體從業人員為重點,加大擴面工作力度。勞動保障、工商、稅務等部門要互相配合,發揮部門聯動優勢,形成合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通過加強宣傳、提供政策咨詢和改進服務方式,提高個體從業人員參保意識,及時為企業并軌人員和其他各類解除勞動關系人員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四、逐步降低企業繳費費率。費率高于20%的市,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可逐步將費率降至20%。降低費率后產生的基金缺口主要通過強化保費征收、擴大覆蓋面、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等措施彌補。降低費率的市應在充分考慮本市資金承受能力的基礎上制定具體方案,經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審批后實施。 五、記清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進一步規范個人基本養老保險費申報、征收程序。參保企業職工、個體從業人員和自由職業者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應首先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報、核定,再到地稅部門辦理繳費手續。地稅、財政、人民銀行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相互配合,及時傳遞票據,統一結算時間,定期核對個人繳費數據,及時上解個人賬戶基金,保證及時記清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六、加快推進企業退休人員(含個體退休人員,下同)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到2004年末,全省97%的企業退休人員要納入社會化管理服務范圍,其中80%要納入社區管理。2005年,企業退休人員要基本實現管理服務社會化,其中納入社區管理人數要達到85%以上,并實現管理服務的規范化。盡快建立市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縣(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和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四級管理服務網絡,明確工作職責,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加強對街道、社區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 七、 積極穩妥地推進企業年金試點。勞動保障部門要按照《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勞動保障部第20號令)、《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勞動保障部第23號令)指導和推進企業年金試點。要做好宣傳和引導工作,具備條件的企業要盡快開展這項工作;已經實行企業年金辦法的企業,要逐步進行規范,按規定履行企業年金方案報批程序。建立年金的企業要成立年金理事會或選擇符合條件的受托機構,以及個人賬戶管理機構、基金托管機構和投資管理機構,按市場化原則管理運營。完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環節,也是考核各市政府工作的重要內容。各市政府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落實工責任,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各項任務目標的如期實現。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