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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五十二號)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
2017-03-21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五十二號 廣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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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件: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經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于2017年3月21日通過,現予公布。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7年3月21日 |
內容: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 (2017年3月21日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廢止〈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議案》,決定廢止《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2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根據2015年12月24日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于修改〈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修正)。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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