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宜興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階段性降低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的請示》(宜政發〔2009〕25號)和《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的請示》(宜政發〔2009〕26號)收悉。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關于采取積極措施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局勢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8〕117號)和省政府《關于積極應對當前經濟形勢切實做好穩定就業促進就業工作的意見》(蘇政發〔2008〕103號)及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關于采取積極措施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局勢的實施意見》(蘇勞社〔2008〕96號)有關規定,經審核并報省政府批準,同意你市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生育保險費率調整方案,將失業保險企業繳納部分的費率由2%降至1%、生育保險的費率由0.8%降至0.6%。一次性降低費率的期限從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實施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是積極應對當前金融危機,為企業減輕繳費負擔、渡過難關的一項重要舉措,政策性強。請你市嚴格按照制定的實施方案執行,確保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證社會保險制度平穩運行,基金不出現缺口。對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請及時向省勞動保障廳和省財政廳報告。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