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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批復
2010-02-05 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珠人社函〔2010〕38號 廣東省珠海市 |
內容: | 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關于調整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政策的請示》(珠社保〔2009〕69號)悉。經研究,現就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以個人身份(靈活就業人員身份,下同)參加職工醫療保險有關問題批復如下: 一、社保年度內已繳費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允許其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療保險,轉入職工醫療保險后其醫療待遇按新參保處理。 二、社保年度末參保人同時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的,其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作停保處理,繳交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用不予退還。 三、在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已繳費期間參加職工醫療保險后又重新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此期間不再繳費。 此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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