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各部、委、辦、局、控股(集團)公司,市社會保險事業基金結算管理中心,各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現就本市離休干部離休金增長額與黨政機關職工收入增長額平衡后,2003年春節前給予一次性補貼的問題通知如下: 一、范圍和對象 本市機關、企事業單位2002年底以前已經辦理離休手續的離休干部。 二、發放標準 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為560元;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為540元;抗戰前期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為520元;抗戰后期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為500元;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為480元。 三、資金開支渠道 參加本市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單位,所需費用在統籌基金列支。 請各單位接到本通知后抓緊落實,務必在春節前將這項補貼發到離休干部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