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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對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進行調整的意見
2008-01-01 遼寧省盤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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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件: |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中省直駐盤單位:
現將《關于對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進行調整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
內容: |
為切實保障城鎮職工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減輕大病、重病患者以及疑難雜癥患者醫療費用負擔問題,按照省、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要求,根據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運行實際,現對我市城鎮職5-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提出如下調整意見: 一、降低參保職工住院治療(包括定點醫院、轉外地醫院治療、 門診慢性病治療、治療型家庭病床等各類住院治療)的個人負擔比例,職工住院治療個人負擔比例相應降低5%。 二、外轉、非定點、出差探親二次及二次以上住院起付標準減半。 三、各類癌癥患者當年住院手術、放化療治療,全年執行一個起付標準700元。 四、所有肝炎病種定額相應上調l000元。 五、各類結核病種定額相應上調l000元。 六、增設癌癥手術治療病種,包括食道癌、胃癌、肝癌、結腸癌、直腸癌、膽囊癌、腎癌、肺癌、乳腺癌、胰腺癌、十二脂腸乳頭癌、卵巢癌、子宮內膜癌、前列腺癌。標準為:按照治愈、好轉、未愈,一級醫院依次為5000元、4500元、4000元,二級醫院依次為6500元、6000元、5 500元,三級醫院依次為7000元、6500元、6000元。 七、增設心血管介入治療病種,冠心病支架植入術、心律失常、起搏器安置術,三級醫院病種定額為25000元。 八、增設疑難雜癥治療病種定額:包括腎病綜合癥、系統性紅斑狼瘡、類風濕、克隆病、潰瘍性結腸炎。標準為:按照治愈、好轉、未愈,一級醫院依次為2600元、2 100元、l 600元,二級醫院依次為3500元、3000元、2500元,三級醫院依次為4600元、4100元、3600元。 九、本意見從二0 0八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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