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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社部發[2003]29號及長勞社字[2003]146號文件,我市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將行業劃分為三個類別,一類為風險較小行業,其費率為工資總額的0.5%;(金融業,餐飲服務業,廣電文化業,城市公共交通業等)二類為中等風險行業,其費率為工資總額的1%;(機械加工行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業,農、林、牧、漁服務業、道路運輸業等)三類為風險較大行業,其費率為工資總額的2%。(煤礦開采和洗選業,金屬冶煉及壓延業,煉焦、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等) 2007年4月,我市出臺了《長治市煤礦、非煤礦山、建筑企業繳納工傷保險費辦法》(長政辦發[2007]32號),該辦法規定煤礦企業采取噸產量確定繳費;非煤礦山企業繳費標準以產值核定;建筑企業的繳費基數以工程總造價確定。從2007年7月1日開始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