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蕪湖市困難企業特別職業培訓計劃實施方案
2009-02-13 蕪湖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蕪湖市財政局 安徽省蕪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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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件: |
各縣(區)勞動保障局、財政局,各有關企業:
為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劃,通過開展職工培訓穩定職工隊伍,根據省勞動保障廳、財政廳勞社秘【2009】11號文件要求,制定《蕪湖市困難企業特別職業培訓計劃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蕪湖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蕪湖市財政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三日 |
內容: |
為緩解金融危機的不利影響,促進我市經濟的穩步發展,提高廣大勞動者的職業能力和穩定職工隊伍,根據省勞動保障廳、財政廳勞社秘【2009】10、11號文件要求,現就我市困難企業特別職業培訓計劃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積極應對金融危機的影響,鼓勵困難企業不裁員或少裁員,通過開展職工培訓穩定職工隊伍,以促進我市經濟穩步發展。 二、目的和意義 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劃,運用就業專項資金支持困難企業組織在職職工開展職業培訓,以達到提高職工隊伍素質穩定職工隊伍的目的。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劃,是應對金融危機并化危為機的積極舉措,是減輕企業負擔和保持就業局勢穩定的現實需要,也是政府對企業關心和支持,增強企業信心的關愛活動。因此,扎實抓好特別職業培訓計劃的實施,意義十分重大,必須高度重視。 三、培訓內容和學時 困難企業職工培訓是指企業按照工作需要,對職工進行的技術業務、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訓練活動。使用財政補助資金開展企業職工培訓,按培訓項目(批次)平均應不少于120學時。 四、活動組織 結合開展2009’全市職業技能素質推進年活動,成立由市勞動保障、財政、經委、稅務等相關部門組成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勞動保障局,統一組織開展全市困難企業特別職業培訓工作。 困難企業特別職業培訓的活動組織和資金列支,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具體培訓工作的開展,由困難企業自行組織,專業培訓師資確有困難的,報請市勞動保障局協調解決。 五、困難企業界定 困難企業的界定工作,依據省勞動保障廳、財政廳、地稅局勞社明電【2009】2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困難企業須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方面條件:受當前金融危機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已制定穩定就業崗位措施且沒有裁員或少裁員(少裁員標準按裁員不超過職工總數10%掌握);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和環保政策(國家限制的行業與企業除外);已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的。 界定的組織工作,市、縣屬困難企業由同級勞動保障部門會同同級財政、稅務、經委等部門負責確認;區屬困難企業由同級勞動保障部門會同同級財政、稅務、經委等部門初審后,集中報送市級勞動保障、財政、稅務、經委等部門審核確認。 六、困難企業培訓申請和備查資料 企業培訓申請應包括以下資料: (一) 被界定為困難企業的批文; (二) 企業職工培訓計劃(包括培訓批次、培訓項目、培訓內容、培訓方式、培訓時間、培訓人數等內容); (三) 當年職工教育經費提取、使用有效證明文件; (四) 《困難企業培訓補助資金預撥申請表》。 企業組織職工培訓應保存下列培訓資料備查: (一) 培訓期間學員每日簽到簿; (二) 培訓日志; (三) 近期職工工資發放表單; (四) 當年職工教育經費提取使用有效證明文件; (五) 培訓補助預撥資金使用有效證明文件; (六) 其他職工培訓資料。 七、培訓補助資金標準和撥付辦法 企業培訓補助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以實際培訓人數,按每人400元標準計算,所需培訓資金先按職工工資總額的1.5%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由企業申請,經勞動保障、財政部門審核,給予企業培訓補助。補助人數不超過該企業2008年底技能崗位在崗職工人數的50%。 企業培訓補助資金原則上采取先期預撥,培訓后核實結算的方式進行管理。財政部門在接到同級勞動保障部門的培訓批復后,將預撥的培訓資金直接撥入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預撥資金原則上不超過擬補助資金的50%。 中央或省屬困難企業由企業直接報經省勞動保障、財政、經委等部門審核同意后作個案處理;市、縣(區)屬困難企業所需補助資金由同級財政負責核撥。各縣(區)困難企業開展培訓的計劃和工作開展情況,同時報送市勞動保障局備案。 八、具體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規范困難企業界定和資金申請程序。市勞動保障部門會同財政、稅務、經委等部門,要依據有關文件規定標準實施界定,嚴格掌握界定條件。對列入困難企業并開展培訓的,由企業先行填報補助資金預撥申請表,經企業主管部門、勞動保障部門、財政部門相繼審核后,再由市財政部門按規定予以預撥。培訓結束后,由企業續報補助資金結算申請表(附件2),經市勞動保障和財政部門督查確認后,予以結算。 (二)加強工作協調,扶持困難企業開展職業培訓。列入的困難企業要認真制定和完善職工培訓計劃,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要予以技術支持,嚴格進行考核鑒定。對未通過職業技能鑒定的培訓職工,按人數扣減培訓資金。為扶持困難企業開展培訓,針對專業師資不平衡的情況,建立師資互派共享機制,同時邀請職業院校教師予以協作。 (三)掌握補助政策,發揮資金最大效益。各企業主管部門和困難企業,要把黨和政府的溫暖真正惠及職工,切實把補助資金用好、用實,充分體現補助資金為提高職工素質穩定職工隊伍的作用。對套取、騙取、擠占、挪用資金現象,要堅決杜絕,并及時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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