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醫療保險中心、勞動保障信息中心、各社保處(東湖分局): 為保障城鎮職工和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待遇,加強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根據我市基本醫療保險運行實際情況,現對進一步擴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及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的有關問題提出如下處理意見: 一、關于進一步擴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 各社保處應采取措施,對本轄區用人單位情況進行詳細摸底,對未參保的單位下發參保通知單,特別是對目前有繳費能力但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應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督促其參保;對于未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應做好政策宣傳工作,促進其參保。 二、關于視同繳費年限計算辦法的補充規定 (一)于2006年12月31日前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和退休人員,其基本醫療保險視同繳費年限截止到首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時間。 (二)于2006年12月31日前在個人窗口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其基本醫療保險視同繳費年限截止到在個人窗口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時間。 (三)2006年12月31日以后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退休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其基本醫療保險視同繳費年限截止時間為2006年12月31日。 三、本意見從下發之日起實施。《武漢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計算辦法》(武勞社[2001]128號)第三條第(二)款的第8項規定同時停止執行。請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武勞社[2001]128號文件和本意見規定做好參保人員繳費年限的認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