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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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依法治國的各項決策部署,不斷完善嚴格專利保護的政策措施,提升專利保護的效率和水平,嚴厲打擊專利侵權假冒行為,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知識產權法治環境,堅定不移地推動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努力為建設創新型云南提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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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標 到2020年,全省專利保護的政策措施與工作機制基本健全,專利行政執法辦案和維權援助的能力與水平全面提升,全社會知識產權意識普遍增強,專利權人和社會公眾對專利保護的信任度、滿意度進一步提高,嚴格專利保護的局面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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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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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加強專利執法監管,大力整治侵權假冒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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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開展打擊侵權假冒專項行動。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部署,深入推進“護航”、“雷霆”等打擊專利侵權假冒專項行動。加大對生物醫藥和大健康、新材料、文化創意等我省重點扶持的產業領域專利行政執法力度,促進有關產業的發展;加大對群體侵權、重復侵權的打擊力度,選擇一批重點案件、典型案件進行曝光,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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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抓好《云南省知識產權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落實,加強對有關企業的事中事后監管,積極指導和推動州(市)開展“雙隨機一公開”事中事后監管。不斷完善執法人員庫和監管對象的建設管理,及時將新取得執法證的人員補進執法人員庫,提高“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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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化展會知識產權保護。以中國-南亞博覽會暨中國昆明進出口商品交易會、昆明國際農業博覽會等展會為重點,加強與展會組織方溝通聯系,建立完善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和監管機制。積極組織州(市)、縣(區)專利管理部門執法人員進駐會場,開展專利行政執法、維權服務和知識產權咨詢服務,樹立云南省重視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的國內外形象,營造良好的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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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探索開展新業態、新模式領域專利行政執法。積極開展電商領域專利行政執法,加強網絡交易平臺監管,引導網絡交易平臺建立針對侵權假冒行為的內部投訴處理機制。強化與網絡交易平臺合作,加強對侵權假冒的預警監測和事前風險防范,及時發現和掌握專利侵權假冒違法線索。探索建立電商、展會維權的線上模式,實現線上模式、線下模式和現場模式的有機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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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強行政、司法保護有機銜接,深化跨部門執法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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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斷完善專利民事糾紛與行政調處銜接機制。按照省知識產權局與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簽署的《專利民事糾紛司法審判與行政調處銜接機制合作備忘錄》,不斷完善專利民事糾紛司法審判與行政調處的銜接機制,充分發揮行政執法在快捷調處糾紛、及時制止侵權方面的優勢,對專利糾紛進行訴前、訴中調解,促成當事人和解或達成調解協議,更好實現行政執法與民事保護的相融互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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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積極推進專利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有機銜接。探索建立專利行政執法和刑事執法交流機制,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執法的有機銜接,查處專利違法行為時,依法做好案件的相互移送,嚴禁以罰代刑。探索建立與公安機關的溝通和重大案件會商、通報制度,完善案件咨詢、信息報送、數據統計、跟蹤督促等制度,實現案件信息共享、案情互通、案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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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強跨部門知識產權執法合作。通過聯合執法、聯席會議等方式,積極推進跨部門知識產權執法辦案協作,形成保護合力。探索建立進出口環節專利保護及其它新技術領域的跨部門執法協作。結合全省專利行政執法職責下放的要求,鼓勵有條件的州、市、縣積極參與當地跨部門綜合執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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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強專利保護服務平臺建設,努力為社會公眾提供方便快捷的知識產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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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進一步完善維權援助舉報投訴機制。進一步規范維權援助、舉報投訴的受理、移交、反饋與跟蹤等程序,在有條件的州(市)及大型專業化市場建立維權援助工作站或知識產權快速維權中心。強化維權中心與各工作站之間的信息共享、協作調度、分流轉辦,提升維權服務能力和服務質量,幫助權利人降低維權成本、縮短維權周期、提升維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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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拓展維權援助服務范圍。充分發揮中國(云南)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的作用,拓寬維權援助服務范圍,將維權援助中心和工作站打造成集維權援助申請、舉報投訴、糾紛處理、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及政策咨詢為一體的綜合服務平臺,為廣大社會公眾提供方便快捷的知識產權服務,提高公益舉報電話“12330”在社會公眾中的認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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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升創新創業維權援助服務保障能力。在有條件的高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創新創業人才集聚區設立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站,實現對創新創業人才的點對點服務。面向創新創業人才提供知識產權申請、運用和維權等方面的服務;探索建立創新創業人才知識產權維權援助綠色通道,快速受理和解決創新創業人才反映的維權問題,助力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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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構建“大保護”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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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構建知識產權糾紛多元調解機制。引導行業協會、產業聯盟等各類社會組織建立自律機制,指導其做好會員的專利維權服務,發揮其在構建專利保護社會治理機制中的作用。引導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提供全方位、高品質的維權服務,充分發揮其在知識產權糾紛調解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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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探索開展專利保護重點聯系機制。鼓勵和引導我省研發機構、高校、服務機構、創新人才集聚區、產業園區加入專利保護重點聯系機制,發揮專利保護重點聯系單位在侵權判定咨詢、調查侵權假冒行為中的專業優勢,增強市場主體、創新主體參與專利保護社會治理的主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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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推進知識產權行政執法信息公開與社會信用建設工作。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有關要求和《云南省專利行政執法案件信息公開實施辦法》、《云南省知識產權(專利)社會信用建設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加大假冒專利案件行政處罰信息和專利侵權案件處理決定信息的公示工作,嚴格落實公示標準,對專利違法行為加大曝光力度,有效震懾侵權假冒行為;按照規定將故意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等違法違規行為信息納入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提高專利侵權、假冒違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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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強知識產權執法的國內外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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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積極加強與有關國家和地區執法交流合作。圍繞“一帶一路”建設,積極關注國際知識產權變革與發展,深入研究南亞、東南亞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環境,加強知識產權國際交流合作。探索與周邊國家、主要貿易伙伴國知識產權機構的執法信息交流、人員交流與執法協作。依照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積極為我省企業“走出去”提供服務,指導、支持企業維護海外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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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推進跨區域專利行政執法協作。圍繞長江經濟帶建設、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加強跨地區知識產權保護交流合作。按照與相關省、市、區簽訂的合作協議,推進絲綢之路經濟帶九省區市聯合執法協作,建立專利違法線索通報機制,協同查處區域內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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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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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州(市)知識產權局要按照實施意見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工作任務,努力開展各項工作,盡快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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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視執法能力建設 各州(市)要加大專利執法條件建設,建立3人以上的專利執法隊伍,確保執法隊伍的基本穩定;配備便攜式專利法律狀態查詢和執法現場記錄設備,推進執法人員嚴肅執法著裝。加強對專利行政執法人員培訓,不斷提高全省專利保護水平和行政執法人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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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升專利執法規范化水平 按照有關規定,推行專利侵權糾紛案件立案登記制,使用統一制作的格式化處理決定書,用于簡單的外觀設計專利案件快速處理程序。建立健全侵權判定咨詢機制,不斷提升侵權判定水平。進一步規范調查取證工作,探索以公證方式保管案件證據及相關證明材料。建立覆蓋立案、處理、結案全流程的案件管理機制,定期對各州(市)案件進行評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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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大辦理專利違法案件資助力度 對于各州(市)辦理的專利違法案件,作出行政處理或處罰決定,并按照有關要求進行案件信息公開的,試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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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強化績效考核 建立全省執法辦案件績效考核機制,加強對各州(市)專利行政執法案件數量和質量的考核,對考核為優秀的給予表彰,考核為不合格的給予通報。強化對地方知識產權局辦案的支持,加大對執法人員的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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