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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關于杭州市區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實施適應性見習訓練的通知          
2003-10-24 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杭勞社就[2003]233號杭財社[2003]825號    浙江省杭州市
內容: 各區(不包含蕭山、余杭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為切實做好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工作,進一步提高大中專畢業生競爭就業的能力,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就業和再就業工作的意見》(市委[2002]28號)的要求,現將做好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適應性見習訓練(以下簡稱見習訓練)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實施對象
2002年及以后畢業,具有杭州市區(不含蕭山、余杭區)城鎮常住戶口,畢業后半年未就業且進行失業登記的大中專畢業生。
二、見習訓練的界定
見習訓練是指針對大中專畢業生缺乏操作技能和一次就業率較低的實際,勞動保障部門選擇一批有較多操作技能崗位和較高管理水平的企業,按照自愿原則,組織大中專畢業生進入企業,在實際工作崗位上進行一段時間的實踐性訓練,以提高實際動手能力,豐富其工作經驗,增強就業競爭能力,盡快實現就業。
三、見習訓練基地的建立和見習職業(工種)的確定
在市區重點發展行業中,挑選一部分有一定知名度,能為見習職業(工種)提供相應見習訓練條件,并有志愿服務意向的企業,確定為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掛牌的定向見習訓練基地,并向社會公布。
見習訓練基地實行年度認定與評估制度,凡檢查評估不合格的見習單位予以摘牌。
見習職業(工種)一般為市區重點發展行業中勞動力市場需求量較大,有一定技術含量,技能性和操作性較強的中高層次的職業(工種)。
四、見習訓練期限
見習訓練期限為3-6個月。見習學員應按見習訓練期限的要求進行見習,見習期未滿提前結束見習的,即行停止各項見習待遇。
見習訓練期內,見習學員與見習單位不建立勞動關系,但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為其辦理招用工手續并簽定勞動合同。
五、實施程序
(一)報名。見習訓練對象根據自愿的原則,持本人身份證、失業證、畢業證書原件向市就業服務局提出見習申請,并填寫《見習訓練申請表》(見附件一)。經市就業服務局審核確定后,根據見習單位提供的見習崗位與數量,安排符合條件的人員到見習單位見習訓練。
(二)簽訂《見習訓練協議書》。市就業服務局、見習學員、見習單位三方應在見習訓練前簽訂《見習訓練協議書》(見附件二)。《見習訓練協議書》內容包括:見習訓練期限、見習職業(工種)、見習訓練補貼標準、見習訓練安排計劃、見習單位職責、見習學員應遵守的見習紀律及其他需要協商的有關事項。
(三)實施見習訓練。按照《見習訓練協議書》,見習學員到見習單位實施見習訓練。見習訓練期滿后,見習訓練基地要對見習學員作出考核評價,填寫統一格式的《見習訓練學員考核意見書》(見附件三)。同時,見習學員也應根據見習單位安排落實見習帶教的情況,填寫《見習訓練單位評估表》(見附件四),送市就業服務局。
(四)證書發放。見習訓練結束時,經考核合格者,發給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印制的《職業見習證明》(見附件五)。
六、見習訓練補貼的范圍和標準
見習訓練補貼是指在大中專畢業生的見習期間,政府用促進就業專項資金給予的補貼,主要用于見習者的生活補貼和見習訓練期內為見習人員提供的綜合商業保險補貼(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附加意外傷害醫療保險)。
見習者的生活補貼按當年杭州市區城鎮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70%列支;綜合商業保險補貼按人均半年50元標準列支。
七、申請和撥付程序
見習訓練補貼的申請與撥付按季辦理。見習單位根據實際見習人數與月數,填寫《杭州市區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見習訓練補貼審批表》(見附件六),向市就業服務局申報,經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審批同意后,由市就業服務局在經費到位后的10個工作日內將見習訓練補貼撥付給見習單位。
八、其他
1、見習單位要嚴格按規定申領見習訓練補貼費,并自覺接受財政、勞動、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補貼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輕重,按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2、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每人只能享受一個見習訓練期限的見習訓練補貼,不能重復享受。
3、參加見習訓練情況均錄入計算機系統個人培訓信息,并在《失業證》中記載。
4、蕭山、余杭區、各縣(市)可根據當地實際參照執行。
5、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執行至2005年12月31日止。
附件:一、見習訓練申請表
二、見習訓練協議書
三、見習訓練學員考核意見書
四、見習訓練單位評估表
五、職業見習證明
六、杭州市區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見習訓練補貼審批表
2003年10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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