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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用人單位: 為切實加強境外人員在我市的就業管理,更好地開展跟蹤服務,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全省外國人就業證年檢及臺港澳人員就業登記備案執行情況檢查的通知》(蘇人社函(L)[2009]30號)精神,按照《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勞部發[1996]29號)、《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勞動保障部第26號令)要求,經研究,決定于2009年9月11日至10月30日開展全市外國人就業證年檢及臺港澳人員就業登記備案執行情況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登記的對象 來我市就業的外國人、臺港澳人員(2008年8月31日前辦理就業證人員)及其聘用單位。 二、檢查內容 (一)、用人單位是否按規定為入境就業人員辦理了就業登記備案和《就業證》,是否按規定為就業證到期和終止聘用關系的入境就業人員辦理了延期、終止手續。 (二)、入境人員就業證有無偽造、涂改、冒用、轉讓等情況;入境就業人員所任職務和就業單位有無擅自變動情況。 (三)入境就業人員有無從事非本單位崗位工作情況。 三、工作步驟 (一)自查申報階段(2009年9月11日----2009年9月30日) 有關用人單位在自查的基礎上進行申報。單位指定專人攜帶境外人員《就業證》和勞動合同(任命書)、有效護照或通行證復印件、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申報。 (二)審核抽查階段(2009年10月09日—2009年10月30日) 集中受理審核材料。未按規定辦理就業證和發生變更或延期情況未按規定辦理的,應及時補辦相關手續。截至2009年10月30日,仍未補辦相關手續的,其《就業證》自行失效,并予以注銷。 市勞動保障局對屬于年檢、登記對象的有關用人單位統一組織抽查。對無正當理由不進行年檢、登記或瞞報、漏報的,一經查實,責令限期補辦,并視情節輕重,根據《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中第二十九、三十條的規定或《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中第十六、十七、十八條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聯系人:王丹彥、唐世艷 電話:025-86590853 傳 真:025-86590911 附:外國人員、臺港澳人員就業證年檢登記表 二ОО九年九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