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勞動保障局、建設(建工)局、監察局、公安局、總工會: 最近,勞動保障部、建設部、公安部、中華全國總工會決定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省勞動保障廳、省建設廳、省公安廳、省總工會聯合印發了《關于轉發勞動保障部等四部門〈關于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的通知〉的通知》(蘇勞社電[2006]11號),并提出了具體要求。根據國家及省有關部門的通知精神,決定從2006年12月起至2007年春節止,在全市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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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項檢查的范圍和內容 (一)檢查的范圍:這次專項檢查的范圍是各類用人單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情況,重點是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飲服務及其他中小型勞動密集企業、個體工商戶。 (二)檢查的內容:主要是用人單位按國家工資支付和最低工資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情況。建筑施工企業、勞務分包企業,重點是對落實農民工勞動合同制度、工資“月薪”制度、農民工權益告示制度、農民工計酬手冊制度、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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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專項檢查的方法和步驟 這次專項檢查采取用人單位自查和執法檢查的辦法,整個檢查活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用人單位自查階段(2006年12月1日—12月20日):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按照各自的工作職責和分工,對轄區范圍內的用人單位發出關于報送工資支付有關情況的書面通知,要求用人單位對照《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等有關工資支付方面的法律法規,對其工資支付情況進行自查,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方案,并在規定時間內將自查情況和整改方案報相關勞動保障監察機構。 (二)執法檢查階段(2006年12月21日—2007年2月12日):各級勞動保障、建設(建工)、公安部門和工會組織,組織力量,結合職工舉報投訴,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和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的用人單位進行逐戶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責令整改,對拒不整改的予以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通過媒體進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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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專項執法檢查工作。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執法檢查,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的具體體現,是保持社會和諧穩定的客觀要求。各級勞動保障、建設(建工)、監察、公安部門和工會組織,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理念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作為當前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擺到突出位置,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迅速行動起來,在鞏固日常監管和建設長效機制的基礎上,集中力量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保障2007年元旦、春節期間的社會穩定,為構建“和諧南京”創造有利條件和良好環境。 (二)加強協調配合,明確職責分工。各區縣勞動保障、建設(建工)、監察、公安部門和工會組織要加強相互之間的協調配合,集中力量對轄區內的重點行業、重點單位和在建工程項目逐一進行檢查。勞動保障部門要組織用人單位對本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自查自糾,及時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建設(建工)部門和清欠辦要加強對工程款支付等監管,認真落實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保障農民工工資的正常支付;公安部門要嚴肅查處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及包工負責人攜農民工工資逃匿案件,協助處理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工會組織要發揮監督職能,督促用人單位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發現違規行為及時提請有關部門查處。市勞動保障局、市建委、市建工局、市監察局、市公安局、市總工會將派出聯合督查組,對重點區縣專項執法檢查情況進行督查。 (三)積極做好有關工資支付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各級勞動保障、建設(建工)、公安部門和工會組織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開展專項檢查活動的重要意義,要利用報紙、電視、廣播和互聯網等各種新聞媒體,集中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宣傳活動。通過宣傳,使社會各界了解黨和政府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決心,進一步提高用人單位自覺守法意識和民工依法維權的意識,在全社會營造依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良好氛圍。 (四)強化專項檢查的組織領導。市勞動保障局、市建委、市建工局、市監察局、市公安局、市總工會聯合成立“南京市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執法檢查活動領導協調小組”(名單附后),加強執法檢查活動的組織領導,統一協調全市專項檢查活動的開展,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各區縣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保障專項執法檢查活動順利開展。 各區縣勞動保障部門要在2006年12月5日前將本區縣專項檢查工作方案、專項檢查領導協調小組成員名單、聯系人、聯系電話報市協調小組辦公室;2006年12月25日前將《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自查情況統計表》報市協調小組辦公室;2006年12月15日、2007年元月5日、2月1日前分三次將《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情況統計表》及檢查中發現的典型案例報協調小組辦公室。 協調小組辦公室電話(傳真):86590882 電子信箱:njldjc@163.com 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南京市建設委員 南京市監察局 南京市公安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 南京市總工會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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