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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實施“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管理年”的工作意見
2002-03-08 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省經濟貿易委員會 省總工會 省企業家協會 蘇勞社[2002]7號 江蘇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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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件: |
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總工會、經貿委、企業家協會:
現將《關于實施“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管理年”的工作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內容: |
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制度是調整勞動關系的基本手段和重要法律保證。2002年要以實施“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管理年”為主線,全面推進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制度,為做好勞動保障各項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一、工作目標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全國貫徹《勞動法》、《工會法》,推行集體合同勞動合同工作經驗交流會和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勞動保障工作的中心任務,抓基礎,抓基層,在各類企業依法推進和完善集體協商、集體合同制度以及勞動合同制度,積極構建具有江蘇特色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具體是: 1.鞏固城鎮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不斷提高勞動合同履行的質量。 2.進一步提高集體、外商投資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力爭達98%以上。 3.重點抓好鄉鎮企業、私營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勞動合同簽訂工作,力爭勞動合同簽訂率由目前的50%提高到75%-80%,凈增25%-30%。 4.全省集體協調和集體合同覆蓋各類企業職工面由目前的50%提高到70%,集體合同履行質量進一步提高。 二、工作步驟 按照“全國部署,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辦法,采取多種形式,集中精力組織實施,確保“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管理年”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第一季度:調查部署,普法宣傳; 第二季度:多方聯動,組織實施; 第三季度:執法檢查,督促進度; 第四季度:狠抓整改,實現目標。 三、工作措施 1.開展調查研究,認真探索新形勢下加強勞動關系調整工作的新途徑、新辦法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工會、經貿委、企業家協會要牢固樹立服務意識,轉變工作作風,加強自身建設,深入基層摸情況,查問題,找辦法,認真分析當前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制度運行過程中的新矛盾、新變化,特別是我國加入WTO以后可能會對勞動關系產生的影響,努力把握新形勢下勞動關系調整工作的發展規律和特點。重點是圍繞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出中心、未進中心的企業離崗職工、改制企業職工勞動關系調整、企業裁減人員、非全日制用工等突出問題,以及現行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死角”和“空白”問題,著眼于“勞動關系主體雙方自主協調,政府依法調整”的工作格局,總結經驗,集思廣益,進一步充實、完善我省加強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管理的政策措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逐步形成符合江蘇實際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 2.召開工作會議,掀起學習宣傳《勞動法》和《工會法》的新高潮 省委、省政府擬定在3月底或4月初召開推進我省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制度工作經驗交流會,省委、省政府領導出席講話,各市負責同志及有關部門參加。主要任務是提高認識,統一思想,交流經驗,明確要求,總體部署,進一步推動各級黨委政府切實加強和改進對這項工作的領導,推動各職能部門和有關單位密切配合,加強組織實施,推動用人單位增強勞動法制意識,認真執行一系列勞動法律法規。 進一步運用多種手段,通過新聞媒體、咨詢服務、印發宣傳手冊等形式,于二季度在全省統一組織開展宣傳月(周)活動,并采取上下聯動的方式,組織一、二次較大聲勢的咨詢活動,努力使勞動法律法規深入人心,家喻戶曉,不斷增強勞動者的勞動法律意識和自我維權能力。 3.加強立法工作,力爭《江蘇省集體合同條例》、《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江蘇省工資支付管理規定》、《江蘇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法規規章的出臺。 認真貫徹依法治省的方針,根據我省的客觀需要和實際情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系,爭取支持,形成合力,進一步加快勞動法律建設步伐。工作重點是積極做好各項準備,一季度前擬定上報條例草案。力爭《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江蘇省集體合同條例》、《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江蘇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出臺,基本形成覆蓋勞動關系調整工作領域的法規體系,將我省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制度的運行進一步納入法制化、規范化軌道。其中,《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江蘇省集體合同條例》、《江蘇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側重于修改完善現有的省政府規章,將其提升為地方法規。《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側重于在總結規范性文件的基礎上,加強對工資支付行為的依法管理,增強法律約束力。 4.以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為基本手段,切實加大勞動關系調整工作力度 勞動合同管理是協調勞動關系的基礎,是做好勞動保障各項工作的前提。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積極與有關部門配合,采取有力措施重點解決企業特別是私營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經濟組織與職工之間“有勞動沒關系,有關系沒勞動”的問題,進一步擴大勞動合同的覆蓋范圍,提高勞動合同的簽約率。下崗職工、離崗人員及改制改組企業職工勞動關系是當前勞動關系調整工作的焦點、難點。要著眼于勞動關系調整工作的連續性、統一性,將進中心與未進中心的下崗職工統籌考慮,制定普遍適用的政策措施,更好地促進下崗職工出中心,再就業。同時,下崗職工停止進中心后,要對企業新出現的富余人員以及競爭上崗中落崗職工的勞動關系調整及用工管理問題加強調查研究,及早進行謀劃,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處理意見。要針對用工主體、就業方式變化的特點,積極參與改制改組企業勞動關系調整工作,堅持統一政策與分類指導相結合,整體指導與個別指導相結合的原則,從實際出發,研究與其相適應的勞動合同管理政策、工作原則和具體辦法。特別是要指導改制企業妥善處理職工普遍關心的勞動合同變更、工作年限計算、經濟補償金提留以及相應提留資金資產的管理等問題。對改制企業未錄用的職工,應以貨幣形式一次性支付其安置費或者經濟補償金。對繼續留在改制企業工作的職工,應與企業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對這部分職工,企業在改制時暫未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應在企業凈資產中作相應提留,職工在改制前后兩個企業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 集體合同是協調企業勞動關系的“牛鼻子”,以勞動合同為基顧,同時促進勞動合同的規范,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重點要按照尉健行同志提出的“六個堅持”的要求,做好集體合同制度的推行工作。即堅持所有企業都要推行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堅持平等協商與簽訂集體合同相協調,重在平等協商;堅持把職工 關心的熱點、難點作為平等協商、集體合同的重點;堅持把工資集體協商作為推行集體合同制度的重要內容;堅持把推行集體合同制度與推行勞動合同制度有機銜接起來;堅持把推行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制度與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相結合。要全面貫徹《江蘇省企業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規定》(省政府令第173號)和《江蘇省企業集體合同監督保證機制實施辦法》,健全完善預警監控制度、審查備案制度、執法監督制度和處理爭議制度等,努力使我省集體合同工作再上一年新臺階。 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是推行集體合同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要認真總結近年來工資集體協商的成功經驗,推動更多的企業特別是已改制的企業開展這項工作。要按照勞動保障部《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的要求,綜合考慮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價位、企業人工成本水平和企業經濟效益狀況等要素,堅持由工會或職工代表就企業的工資分配制度、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收入水平等,與企業進行平等協商,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集體俁同或工資協議,規范企業工資支付行為,以法律形式落實職工參與工資分配的權利,推動企業形成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縣(市)工會要建立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隊伍,為基層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提供幫助和服務。 要積極指導企業根據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以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為基本平臺和重要載體,加強人力資源管理。圍繞勞動合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的各個環節,通過動態管理、綜合管理和長效管理,逐步實現勞動關系清晰、勞動合同規范、勞動規章健全、勞動管理科學的目標。將勞動者的技能、責任、業績、考核、使用、待遇等與勞動合同履行情況緊密結合,充分發揮勞動用工機制的激勵和約束作用。,更好地調動職工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推動企業深化改革和健康發展。 5.加強組織領導,協調配合,共同推進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工作 勞動關系調整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動員和組織各種社會力量、社會資源開展工作。要以召開全省貫徹實施《勞動法》、《工會法》,推進集體合同勞動合同工作經驗交流會為契機,進一步加大宣傳聲勢和工作力度,推動所有企業建立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制度。要進一步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會議制度,充分發揮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的作用,密切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會、經貿委和企業家協會的工作聯系,在勞動關系處理、勞動爭議仲裁和勞動保障監察等多方面、多領域加強溝通,協調行動,共同推動全省勞動關系健康發展。勞動保障部門各職能機構要根據依法行政的要求,綜合運用勞動合同鑒證、勞動爭議處理、勞動保障監察和勞動用工預警預報等手段,緊緊圍繞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制度運行中的關鍵環節和難點問題,主動出擊,開展勞動監察日常巡視和專項執法、勞動保障年檢、企業規章制度備案等多種形式的專項整治活動。全省要在三季度組織一次專項執法大檢查,重點檢查非公有制集體合同、勞動合同簽訂及履行情況,及時發現、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行為,加大監督檢查和管理力度。各級仲裁委員會對未簽訂勞動合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要積極受理,依法加大調解仲裁力度,確保各類勞動爭議案件結案率達到90%以上,切實將各類勞動糾紛、勞動爭議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牙狀態,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推動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制度的正常運行,積極建立協調穩定的勞動關系。 四、機構設置 為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保證“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管理年”活動取得實效,省建立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管理年各項工作的開展,各地也要建立相應工作機構,并于3月底前報省勞動保障廳備案,以確保工作的順利開展,使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管理工作更上新的臺階,為全省社會經濟事業的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省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陳鳳鳴 省勞動保障廳廳長 張艷 省總工會主席 副組長: 李曉布 省總工會副主席 何春明 省勞動保障廳副廳長 張敬華 省經貿委副主任、省企業家協會副會長 成員: 郁桂萍 省勞動保障廳勞動工資處處長 黃從鑠 省勞動保障廳法制與監察處處長 朱益虎 省勞動保障廳勞動爭議仲裁處處長 韓文華 省勞動保障廳勞動監察總隊隊長 鄔伯揚 省總工會民主管理部部長 楊星云 省總工會生活部部長 丁師偉 省總工會法律部 施建國 省經貿委企業改革與管理處處長 陳華蔚 省企業家協會秘書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勞動保障廳 主任: 何春明(兼)省勞動保障廳副廳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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