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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保障局、宜陽新區、明月山管理局社會事業科: 根據省政府《關于促進全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若干意見》(贛府發[2008]22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確定2008年度各設區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企業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通知》規定和宜春市統計局公布的2008年度全社會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和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現對各縣(市、區)全社會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企業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予以明確,以此作為處理有關社會保險的依據。 特此通知 附件:1、2008年度各縣市區全社會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2、2008年度各縣市區企業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