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關于二○○八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2008-01-01 漢中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漢中市財政局 漢市勞社發〔2008〕22號 陜西省漢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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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件: |
各縣區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漢中經濟開發區經濟社會發展局、財政局,市級各有關部門:
現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二00八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陜勞社發〔2008〕8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
內容: |
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楊凌示范區人事勞動保障局、財政局,省級各有關廳、局,中央駐陜各有關單位: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0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勞社部發〔2007〕43號)規定精神,經勞動保障部、財政部同意和省人民政府批準,決定對2007年1 2月3 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100%退休金的老工人,下同)基本養老金水平進行調整提高,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07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按以下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 (一)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在600(含600)元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80元;基本養老金水平在600元至700(含7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75元,增加后不足680元的,補足到680元;基本養老金水平在700面至800(含8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增加后不足775元的,補足到775元;基本養老金水平在800元至900(含9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增加后不足870元的,補足到870元;基本養老金水平在900元至1000(含l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增加后不足965元的,補足到965元;基本養老金水平在100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增加后不足1060元的,補足到1060元。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滿整年后有余數月的,再加1年,下同)。 (三)2007年12月31日退休人員年齡在70(含70)歲至75歲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退休人員年齡在75(含75)歲至80歲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退休人員年齡在80(含80)歲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以上三項依次執行。 二、在執行第一條 的基礎上,再作以下調整: (一)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按相應管理權限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和勞動保障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其中,退休前享受教授級待遇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及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二)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三)按規定核準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同時符合上述兩款以上的,累加執行。 三、2007年1 2月31日前按國發〔1978〕104號和陜勞社發〔2002〕77號文件規定辦理了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企業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并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1.5元。2007年12月31日退職人員年齡在70(含70)歲至75歲之間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退職人員年齡在75(含75)歲至80歲之間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退職人員年齡在80(含80)歲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四、企業退休(職)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五、本通知從2008年1月1日起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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