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各定點醫療機構:
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工作已于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展開,部分參保居民的醫療保險待遇也已開始支付。由于當前信息錄入和傳輸等項工作尚未步入正軌,為確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行,現就過渡時期的一些具體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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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一、關于繳費期的就醫流程
在集中參保繳費期間,由于參保人員多、時間集中,在短時間內信息錄入和傳輸、證(卡)發放不能及時到位,導致就醫流程不能按正常程序運轉。為切實保障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過渡期就醫程序調整如下:
(一)成年居民(老年居民和一般居民)就醫時(指住院、門診特定病種、門診意外傷害,下同)須持身份證就醫;未成年居民就醫時已有《威海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證》的,可持證就醫,還沒有發證的已參保人員可持身份證或戶口本就醫。
(二)各定點醫院應在住院處的醒目位置張貼告示,提示參保城鎮居民在辦理住院手續時應出示的相關證件。
(三)城鎮居民住院時,各定點醫院要通過電話或傳真報市醫保處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科備案。備案內容應包括居民姓名、個人身份證號碼、年齡、參保時所在的居委會或學校(托幼機構)。城鎮居民出院結算時,若無法正常結算,應及時報告市醫保處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科。服務電話:527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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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二、關于門診特定病種的審批及結算辦法
(一)門診特定病種的審批
門診特定病種的審批程序與城鎮職工門診慢性病審批程序相同,但城鎮居民門診特定病種僅限于在合同醫院診治。
(二)門診特定病種的結算辦法
門診特定病種起付標準為300元,按所在合同醫院級別的住院醫療費用支付比例分段結算。患門診特定病種的參保人,在合同醫院的每次診治都需輸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計算機管理系統,即時予以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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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三、 關于過渡時期險種轉換參保人員醫療費用的結算辦法
(一)已參加城鎮合作醫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及按原辦法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人員,已繳費至2007年12月,并于2008年1月份參加了新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自2008年1月起享受新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二)結算辦法
參保人在辦理住院手續時,定點醫院應通知本人或家屬攜帶原醫療保險證和繳費收據及參加新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醫療保險證或身份證(成年人應同時攜帶繳費收據),到市醫療保險事業處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科辦理登記確認手續(服務電話:5271195);經確認后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定點醫院按規定予以結算。
已現金結算的參保人員,可攜帶上述證件到市醫療保險事業處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科辦理確認手續,由市醫療保險事業處通知有關醫院納入系統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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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四、 關于過渡期按原辦法參保人員的結算辦法
由于本年度對按原辦法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人員沒有開始收費,參保人員在住院時,定點醫院可全額收取押金,出院時暫緩結算,待參保人員繳費后再通知病人回醫院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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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五、 關于急診、市內轉院、備案市外轉院的審批及結算辦法
過渡時期就醫備案及結算應嚴格按照《威海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威勞發〔2007〕60號)要求辦理,所有的費用結算都應納入城鎮居民計算機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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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六、關于意外傷害的認定及結算辦法
對于意外傷害的認定,各定點醫院要按政策要求嚴格審核把關。意外傷害的認定時間,原則上為20個工作日以內。對于技校學生因學習操作時受傷及體校學生因訓練、比賽受傷,按政策規定應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意外傷害報銷范圍。
門診意外傷害由參保人自付現金,待認定結束后回合同醫院結算;住院意外傷害可收取全額押金,待認定后按有關規定結算。門診及住院意外傷害的結算都應按規定納入城鎮居民計算機管理系統。
榮成、文登、乳山三市可根據本意見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管理和服務措施,妥善保護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執行中遇到的具體問題請及時告市醫療保險事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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