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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務員醫療補助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提高公務員醫療待遇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財政預算安排,從即日起,支付公務員醫療補助。現就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補助范圍 凡列入本年度公務員醫療補助財政預算的人員以及按照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繳費的人員,均屬本次補助范圍。 二、補助標準 按照《濟源市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濟政[2002]53號)規定的標準,對符合條件的人員給予補助。具體標準為: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內個人自付比例部分的住院醫療費補助60%,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范圍內個人支付的醫療費用補助50%,在職職工的個人帳戶補助按本人繳費工資的1%劃入,退休人員按1.4%劃入。 三、補助時間及結算辦法 (一)住院和大額醫療費的補助:2008年1月1日至11月10日之間發生的住院醫療費,其公務員醫療補助費用,可在2008年12月10日—12月20日,由所在單位負責到醫保中心集中領取。 (二)個人帳戶的補助:符合條件人員的公務員個人帳戶補助,按照財政預算進度,在年底前分批劃入每個公務員的醫療保險個人帳戶。 四、今后公務員醫療補助的結算 通過對原有醫療保險信息系統的升級改造,目前已實現了公務員醫療補助的網絡結算。自2008年11月10日起,在定點醫院住院的人員,其公務員醫療補助在出院時與基本醫療保險一并在醫院結算;進入大病的或轉上級醫院治療的人員,出院后,持相關資料到醫保中心結算。 五、具體要求 本通知下發后,各定點醫院要做好公務員醫療補助的結算工作,同時要對住院公務員做好宣傳工作。各單位要對2008年1月1日至11月10日之間發生的本單位公務員醫療補助,在規定的時間到醫保中心領取并及時發放給補助對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