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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規范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審批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3-04-16 穗勞社養〔2003〕1號 廣東省廣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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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主管局(總公司、集團公司),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勞動保障廳《關于規范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審批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勞社〔2002〕136號)、《關于企業職工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條件問題的復函》(粵勞社函〔2002〕266號)有關精神,現就規范本市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審批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建立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公示制度。為建立有效的管理監督機制,確保社保基金的正常運行,建立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公示制度。 (一)本市設有符合國家規定確認的特殊工種的各類企業(含市、區屬單位),應對曾在本單位從事特殊工種且符合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條件的職工的檔案資料進行清理并公示。各有關單位原則上應于每年10月前對次年到齡可申辦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職工,以及擬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或關閉、破產企業離崗退養擬移交社會化管理的職工,在經本單位對其符合從事特殊工種工作年限資格初步審核之后,正式報本局審批之前,將有關人員情況予以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職工姓名、性別、出生年月、連續工齡,以及所從事特殊工種的名稱、俗稱、工作單位、所在車間及班組、具體從事時間、累計從事特殊工種年限、擬審批退休的時間等。公示時間為10天。公示前應做好調查準備工作,認真查核相關職工的檔案及有關原始資料,如實將職工真實資料在本單位公告欄上進行張榜公示,并在公示前1周將公示內容、時間、聯系人、聯系電話書面報告本局(養老保險處)。本局屆時將對單位的公示情況進行抽查。 (二)公示過程中,單位工會或職代會(或中外合資、合作企業、股份制企業的董事會,下同)應積極配合做好監督工作,接受職工對失實公示內容的投訴,并督促協助復查。公示完畢,公示內容經工會或職代會(或董事會)確認,并加蓋工會或職代會(或董事會)公章后,附軟盤送本局(養老保險處)。 (三)本局按照有關規定對職工名單進行審批。同時通過《廣州勞動保障報》或其它形式定期向社會公布,接受用人單位和職工監督。我局監督電話:83338306。 (四)經舉報并查實不符合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條件而又辦理了提前退休的職工,要退回原單位;其已按月領取的養老金,責令退還發放機構,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從今年8月1日起,未經公示程序的單位,暫緩辦理職工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審批手續。由此造成職工未能按時享受提前退休待遇的損失,由該單位負責。 今年6月底前,各單位須按上述程序對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今年年底前擬辦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職工,以及本通知下發之前所有已作工種預審登記但尚未正式辦理退休的職工進行公示,并于7月1日前將公示內容送本局(養老保險處)。 失業人員或關閉、破產企業已移交各區托管的離崗退養人員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公示工作,由各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有關管理機構負責。 二、建立職工工種登記制度。本市對從事特殊工種的在職職工統一啟用《廣州市職工特殊工種登記卡》,并以此作為該職工從事特殊工種記錄依據之一。各有關單位對本單位目前正在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統一使用該卡。相關單位要認真詳實填寫相關內容,弄虛作假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廣州市職工特殊工種登記卡》一式三份,單位、職工、存檔各一份。 我市凡設有特殊工種的企業,應每年向本局書面(加蓋公章)及軟盤報送特殊工種名冊,名冊應包括:企業特殊工種名稱、當年實際用工人數、在特殊工種崗位工作的人員名單和其從事特殊工種的名稱、時間。本局將根據企業報送的材料,經核查后建立特殊工種人員數據庫,并將依據員工檔案原始記錄和數據庫反映的情況,審批特殊工種提前退休。 三、嚴格特殊工種提前退休預審制度。為切實加強本市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審批工作管理,凡具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含市屬、區屬企業)應為曾從事特殊工種工作且符合從事特殊工種工作年限的職工申請辦理特殊工種預審(除此之外的其他情況暫停辦理特殊工種預審登記): (一)職工所在單位經批準實行關閉、破產或改組轉制,報工商行政部門銷號的; (二)用人單位與曾經或正在從事特殊工種工作的本單位職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 (三)關閉、破產企業擬移交社會化管理的離崗退養職工; (四)其它經本局批準同意進行預審的特殊原因。 四、辦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職工所在單位應在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前3個月,填寫《職工提前退休審批表》,報本局審批。本局將在15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批決定。 五、各有關單位要切實加強從事特殊工種職工個人檔案資料管理,規范特殊工種名稱的填寫,在填寫個人履歷表、簽訂勞動合同及其它個人資料時需填寫具體工種名稱。嚴禁單位或職工擅自更改、偽造職工個人檔案,或偽造職工從事特殊工種原始資料的行為。凡更改、偽造檔案屬企業責任的,要追究責任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檔案嚴禁交職工本人攜帶。對曾經發生過弄虛作假騙取特殊工種提前退休身份的企業及職工,將記錄在特殊工種管理檔案中,并進行重點監控。 六、對于曾從事多個特殊工種崗位工作的職工,必須按其從事其中一類(高空、高溫、井下、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有毒有害共5類)工種的累計年限認定其辦理提前退休所需的特殊工種工作年限,在其中任何一類工種崗位的工作時間都達不到年限要求的,不得辦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不同類型特殊工種的工作年限不能累計計算;不同單位相同性質工種的年限可累計為同一類特殊工種的年限。 七、職工申辦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手續的工種必須符合下列范圍之一:(一)1978年6月2日后、1985年3月4日前經勞動部批準確認為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種;(二)1985年3月4日后、1993年7月3日前經國務院各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確認為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種;(三)1993年7月3日后經勞動部批準同意列入可提前退休范圍的工種。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本市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審批工作將嚴格按照上述規定范圍進行審批。 附件:公示格式樣本 二○○三年四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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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格 式 樣 本 各位員工: 根據國家、省、市關于建立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公示制度的要求,凡職工申辦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必須經公示后方能辦理。為切實做好我公司特殊工種公示工作,現將經本單位初審認為符合申辦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條件的職工情況公示如下。具體公示人員為曾在本單位從事特殊工種且符合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條件,并擬于本通知張貼之日起至今年年底前申辦提前退休的在職職工,以及本單位所有已作特殊工種預審登記的職工。公示時間為十天。公示期內接受公司各部門及全體員工的監督,對與事實不符的內容,各知情部門及職工可通過向市勞動保障局、本公司專設的監督電話進行投訴。公示期間,單位工會(職代會)應積極配合做好監督工作,接受職工對失實的公示內容的投訴,并督促協助復查。公示完畢,經工會(或職代會或董事會)確認,并在加蓋工會(或職代會或董事會)公章后,報市勞動保障局(養老保險處)備案。市勞動保障局監督電話:83338306,本公司監督電話:________。 年 月 日 編號 姓名 性別 出生 年月 連續 工齡 特殊工 種名稱 工種 俗稱 工作單位 所在車間 及班組 具體從 事時間 累計工 種年限 退休 時間 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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