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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省市直企業: 根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公布2002年省市職工平均工資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記帳利率的通知》(朝勞社發[2003]42號)及省政府《遼寧省完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試行)》(遼政發[2002]24號)規定,經請示省社保局同意,現就我市2003社保年度(2003年7月—2004年6月)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基數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03年社保年度(2003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基數按職工本人2002年1—12月的實際工資收入確定,保留到元(可上下浮動5元),并根據2002年市職工平均工資進行封頂和保底。 二、朝陽市2002年度的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88元,2003社保年度的企業繳費基數下限定為355元/月;上限定為1760元/月。 三、2002年平均月收入不足355元的參保職工,2003社保年按每月355元的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 四、2002年平均月收入超過1760元的參保職工,2003社保年按每月1760元的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 五、無法確定繳費基數的個體從業人員及自由職業者,可按2002年市社會平均工資588元的基數繳納2003社保年茺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 朝陽市社會保險局 二〇〇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