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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黃石市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的補充意見
2006-06-30 黃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黃政辦發[2006]48號 湖北省黃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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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件: |
大冶市、陽新縣、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提出的《關于黃石市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的補充意見》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予以批轉,請認真組織實施。
黃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
內容: |
為完善我市公務員醫療補助政策,提高公務員醫療待遇,根據我市公務員醫療保險制度運行情況,對市直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政策提出以下補充意見: 一、從2006年起,每年在公務員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醫療補助基礎上,對市直參保國家公務員按本人半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增撥醫療補助,其中,行政機關及完全部門預算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人員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全額補助,其他單位自行解決。 二、對市直參保國家公務員中的縣級干部另外給予個人賬戶定額補助:45歲以上(含45歲)的縣級干部,每人每年給予個人賬戶補助1200元;45歲以下的縣級干部,每人每年補助800元。所需資金從公務員醫療補助結余資金中列支。 三、參保國家公務員中患慢性病者,按照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相關政策規定享受慢性病待遇。 四、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原于2005年下發的《關于黃石市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的補充意見》(黃政辦發[2005]32號)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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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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