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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和衛生廳《關于做好全省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企業退休人員健康體檢工作的通知》(浙勞社醫〔2007〕58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我市將從2007年10月22日開始,對市區近9萬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企事業單位(其中事業單位為財政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進行2年1次的免費健康體檢,所需經費由市財政安排。為確保體檢工作順利開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有關規定及辦理程序 (一)免費體檢對象:市區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繳費并已享受待遇且在2007年9月30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企事業退休人員(含靈活就業退休人員,下同)。 (二)體檢項目:物理體檢(內、外科)、腹部B超(肝、膽、脾、胰、腎)、心電圖、胸透(CR)、血、尿常規及肝功能(血清谷丙轉氨酶、血清谷草轉氨酶、血清γ-谷酰氨轉肽酶、血清堿性磷酸酶、血清總蛋白、血清白蛋白、血清球蛋白、血清總膽紅素、血清直接膽紅素、血清間接膽紅素)、腎功能(肌肝、尿素氮、血清尿酸)、血糖。超出規定項目的費用一律自負。 (三)體檢時間:企業退休人員(含靈活就業退休人員)的體檢時間安排在2007年10月22日至2008年4月30日止,其中1937年9月30日(含)前出生的人員體檢時間為2007年10月22日至2007年12月16日止,193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員體檢時間為2007年12月17日至2008年4月30日止,逾期不參加體檢者視作自動放棄,不再補檢。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體檢時間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辦理程序 1.符合范圍的企業退休人員,應先到所轄社區勞動保障(站)所登記預約。其中部分尚未落實到具體社區的企業退休人員應到所轄社保經辦機構登記預約。 2.企業退休人員可自愿選擇1家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承擔此次體檢工作的醫療機構名單附后),但須提前5個工作日預約。具體預約工作由社區勞動保障(站)所或社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組織、安排并疏導。 3.預約確認后,退休人員憑社區勞動保障(站)所或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體檢通知書”及身份證到已約定的醫療機構按時參加免費體檢。 4.特殊情況處理:因故預約過期的,須憑“體檢通知書”重新登記預約。 二、注意事項 (一)預約提示: 由于承擔體檢工作的醫療機構容納體檢的時間及人數有限制,每位退休人員預約的時間必須在該醫療機構有體檢安排且限定人數未滿的前提下才能生效。如當天限定人數已滿或該機構無體檢安排,應將本人預約時間推后,但最遲不得超過2008年4月30日。 (二)體檢提示: 1.體檢時間為每天上午8:0010:30; 2.憑“體檢通知書”到約定的醫療機構體檢,遺失不補;體檢結果在體檢一周后到各體檢醫院指定處領取。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