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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在建筑業、住宿和餐飲業開展勞動合同簽約行動的通知
2007-05-23 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冀勞社辦[2007]48號 河北省石家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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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設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中省直有關單位:
近年來,我省建筑業、住宿和餐飲業迅速發展。針對其職工流動性強,農民工占職工比例大的特點,普遍存在勞動合同簽訂率偏低,已簽訂勞動合同中內容不完善、條款不規范等問題,切實提高兩個行業的勞動合同簽訂率,提高勞動合同管理質量,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勞社廳函〔2007〕149號文件精神,省廳決定今年6、7、8三個月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簽約行動”,確保今年底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8%以上,非國有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70%以上。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力推進勞動合同簽訂工作,分類制定、完善勞動合同文本并向社會公布。省廳制訂了建筑業、住宿餐飲行業的勞動合同文本并在河北勞動保障網公布,供用人單位和職工使用,各地要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按照所轄區域內兩個行業企業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人數印制建筑業、住宿和餐飲業勞動合同文本,同時在當地勞動保障網公布,積極發揮各縣(市)、區勞動保障部門和社區鄉鎮勞動保障管理平臺的作用,深入基層逐戶指導,督促轄區內住宿餐飲業和建筑業與職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對拒不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由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的,由勞動保障監察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二、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示范點建設。各設區市要選擇2-3個縣(市、區)作為培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示范單位,石家莊市、邢臺市作為省廳聯系點。各級勞動保障部門選擇若干個企業,培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示范企業。通過示范單位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動本地區勞動合同簽訂率大幅度提高。 三、建立以勞動合同管理為基礎的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用人單位新招用職工或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招用或續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縣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后,應當及時為勞動者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并在7日內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勞動用工備案工作制度,為用人單位提供便捷、高效能的服務。 四、結合開展“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與工業園區”創建活動,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各級勞動保障部門都要把實施規范完善勞動合同制度作為創建、評審、命名“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與工業園區”的首要條件,凡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不達標的,不能參加評選。 五、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認真謀劃,周密部署,加強檢查,確保“簽約行動”按時完成,各設區市勞動保障局要在10月底之前將本地區完成“簽約行動”的情況(包括轄區內兩行業企業戶數、用工人數、此次簽約人數、備案人數等),以書面形式報告勞動工資處,省廳據此向各地通報情況。 聯系人及電話:李樹群,0311-88616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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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為元/月(小時)。(年度)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發現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投訴電話:。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四)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六)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產特點不能按照前款執行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七)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執行以下第種方式: 1、甲乙雙方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乙方月(周、日、小時)工資為元。試用期的工資為元/月(周、日、小時) 2、甲乙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單價為元。 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八)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日前支付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支付記錄由甲方保存兩年以上(下同)。 (九)甲乙雙方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甲方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十)甲方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省的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并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應由乙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由甲方代扣代繳。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十一)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勞動安全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和其他勞動條件。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十二)甲方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在施工現場,甲方必須按照國家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三)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現場必須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十四)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紀律 (十五)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十六)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對甲方違章、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七)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十八)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九)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文件。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二十)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根據《勞動法》第32條第(二)、(三)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應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二十一)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用人單位工商注冊地或者施工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二十三)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 (二十四)本勞動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鑒證機關(公章) 鑒證人(簽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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