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灌云縣勞動局: 你局《關于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后女職工退休年齡問題的請示》收悉。關于女職工退休年齡問題,我廳曾在《關于實施勞動合同制度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蘇勞計[1995]16號)第九條 明確規定,即“原為工人身份且一直從事一線生產,或原為干部身份在實行勞動合同制前三年一直從事一線生產,現仍在生產崗位的職工退休年齡為50周歲。”關于企業內生產操作崗位與管理技術崗位的劃分問題,我廳《關于實施勞動合同制度有關問題的補充處理意見》(蘇勞計[1995]57號)第十三條 明確“由本企業根據編制定員和生產、經營實際自行確定,經過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實施。”請你們按此規定答復企業和職工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