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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堅決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和投機炒作,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結合國務院有關部門文件規定,在《關于印發深圳市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意見的通知》(深府辦〔2010〕36號)的基礎上,現補充通知如下: 一、要把思想統一到國家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上來,提高認識,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國發〔2010〕10號文件,認真落實近期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房地產宏觀調控的信貸、土地、稅收等相關政策。 二、在本市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政策。對于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限購2套住房;對于能夠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暫停在本市擁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在本市購房。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執行。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所有商品住房交易必須執行本通知規定。交易時間的認定,以在本市房地產主管部門信息系統網簽購房合同的時間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