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勞動保障局,經濟功能區勞動保障局(科),本局各有關科室、事業單位,全市各用人單位: 根據《關于加快城鄉統籌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的意見》(珠府〔2004〕44號)精神,為促進我市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推動城鄉統籌就業一體化,我市決定建立農村富余勞動力就業登記管理制度,自2004年11月起將本市農村富余勞動力納入就業登記管理范疇,核發《珠海市求職登記卡》。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農村富余勞動力申請求職登記的對象 農村富余勞動力是指在法定勞動年齡內、身體健康、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且無業或已從事一定社會勞動,但勞動報酬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本市農業戶籍勞動力。 符合上述條件者,可到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進行求職登記,申領《珠海市求職登記卡》,納入就業登記管理范圍,憑卡享受相關的勞動就業與社會保障政策待遇。
|
二、農村富余勞動力求職登記的辦理程序 (一)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農村富余勞動力就業轉移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具體負責轄區農村富余勞動力的求職登記、就業推薦、情況跟蹤、數據統計等日常管理與服務工作。 (二)農村富余勞動力求職登記統一使用市勞動保障部門開發的勞動就業登記管理系統和印制的《珠海市求職登記卡》,全市電腦聯網操作,對登記人員實行動態管理。 (三)農村富余勞動力申領《珠海市求職登記卡》的,應填寫《珠海市農村富余勞動力情況登記表》,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及近期彩色小一寸照片兩張,向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 (四)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對申領者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核發《珠海市求職登記卡》,并將個人基本情況資料錄入珠海市勞動就業登記管理系統。 (五)《珠海市求職登記卡》實行全市統一編號,編號由三個部分組成,總共13位數字:第一部分是區行政區域代碼,共3位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域代碼》編排,香洲區行政區域編碼為402、斗門區行政區域編碼為403、金灣區行政區域編碼為404);第二部分是發卡年度代碼,共4位數(如2004);第三部分是發放序號,共6位數字,按流水號自動生成。各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必須嚴格按照上述規定,在《珠海市求職登記卡》上編號。 (六)遺失《珠海市求職登記卡》的,應及時報失,憑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證明,到原發卡的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補辦手續。屬損壞《珠海市求職登記卡》的,應及時報損,憑損壞的舊卡辦理換卡手續。
|
三、《珠海市求職登記卡》的使用與管理 (一)《珠海市求職登記卡》是農村富余勞動力實施求職、參加職業技能培訓、辦理勞動用工手續、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公益性就業服務、就業補貼等勞動保障政策待遇的有效憑證。 (二)自本文下發之日起,農村富余勞動力實現就業的,在辦理勞動用工登記備案手續時,必須提供包括《珠海市求職登記卡》在內的相關證件及資料。轄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核驗和錄入相關資料后,同時收回《珠海市求職登記卡》。 (三)由就業狀態轉失業狀態的農村勞動力,符合規定條件的,持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出具的《解約通知書》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近期彩色小一寸照片兩張,到戶口所在地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申領《珠海市求職登記卡》。 (四)農村富余勞動力戶籍在市內遷移的,應先到戶籍遷出地的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求職登記注銷手續,然后,本人持相關證件和近期彩色小一寸照片兩張,到戶籍遷入地的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求職登記,申領《珠海市求職登記卡》。 (五)核發的《珠海市求職登記卡》有效期為二年,自發卡之日起計算。持卡人應在期滿前一個月內到管轄的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換卡手續。逾期未換者,所持《珠海市求職登記卡》自動失效。 (六)農村富余勞動力到市外求職就業的,持《珠海市求職登記卡》到戶口所在地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外出人員就業登記卡》,同時收回《珠海市求職登記卡》。 (七)農村富余勞動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回、注銷其《珠海市求職登記卡》: 1、已被用人單位錄用,且簽訂勞動合同或已辦理就業登記的; 2、被用人單位招用但未簽訂勞動合同,已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 3、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的; 4、從事一定社會勞動,且勞動報酬不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5、已在勞動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外出務工手續的; 6、因入學、應征服兵役、移居市外(含境外)、被叛刑或被勞動教養的; 7、其他處于非失業狀態的。
|
四、做好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情況統計工作 各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要高度重視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情況統計工作,認真做好相關數據的統計與分析,每月按時向管轄的區勞動保障部門報送《珠海市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情況表》、《珠海市期末實有農村富余勞動力基本情況表》、《珠海市農村富余勞動力就業培訓工作情況表》、《珠海市農村富余勞動力職業介紹工作情況表》。經區勞動保障部門綜合匯總后,在每月25日前向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報送相關報表資料。有關信息數據作為年度再就業目標責任考核依據。 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農村富余勞動力就業登記與管理工作,要加強對各區相關業務的培訓指導、檢查和監督。聯系電話:2128733、21283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