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 為貫徹國務院、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部際聯席會議關于應對當前經濟形勢、做好企業工資支付保障工作有關要求,省政府對進一步做好預防和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工作作出了部署安排,提出了明確要求。根據《關于轉發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部際聯席會議<關于進一步做好預防和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魯勞社電[2009]3號),提出以下意見,請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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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實落實責任,鞏固解決企業工資拖欠成果,認清當前形勢下做好解決工資拖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截止2007年上半年,我市歷史形成的企業工資拖欠問題已得到解決。各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要對前期解決工資拖欠工作進行認真排查,努力鞏固解決工資拖欠的成果,確保不留死角和盲區。如有政策落實不到位的,要督促企業立即整改。要繼續完善預防工資拖欠的長效機制,建立健全工資支付保障機制,加強源頭治理,堅決遏制產生新的工資拖欠。對出現新欠的企業要依法嚴肅處理。有關縣(市)區政府、市直部門要嚴格履行與市政府簽訂的承諾書,切實落實責任,把矛盾和問題穩控、化解在當地,確保不出問題。 近期,受國際金融危機多種因素影響,我市部分企業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當前拖欠工資發生了一些新的變化:一是涉及企業范圍有所擴大。從以建筑業為主開始延伸到加工制造等行業。二是產生拖欠原因更加復雜。既有因拖欠工程款或貨款、企業經營不善等原因引發的拖欠,又增添了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導致部分企業訂單減少,面臨停產引發拖欠。三是部分企業存在欠薪、惡意欠薪和欠薪逃匿等潛在危險,解決拖欠工資的難度增大,將嚴重影響部分職工生活和社會穩定。依法保障職工勞有所得,維護社會穩定,是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著重解決民生問題的具體體現,是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應對當前經濟形勢重大決策部署的重要措施,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預防和解決工資拖欠作為當前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切實抓緊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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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進一步健全完善保障企業依法支付工資的長效機制,預防發生新的工資拖欠。 (一)規范企業工資支付行為。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區分不同情況,指導符合條件的企業及技術先進型服務外包企業實施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時制。企業停產、半停產或生產經營出現困難、效益明顯下降的,可以實行更加靈活的工時制度,妥善安排職工上崗、輪崗或待崗,并嚴格按《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支付職工工資或生活費。財政、建設等部門、國資監管機構以及人民銀行等相關單位要緊密配合,指導、監督企業嚴格落實《規定》,進一步健全完善保障企業依法支付工資的長效機制,保證職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堅決遏止發生新的拖欠。 (二)落實企業欠薪報告制度。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對企業工資支付的監控,重點監控建筑施工、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工資支付情況。企業確因經營困難等原因須延期支付工資的,必須征得本企業工會或職工代表同意,并嚴格執行企業欠薪報告制度,向同級勞動保障部門、工會組織、企業主管(監管)部門報告延期支付工資的原因、時間、金額和涉及人數、企業財務狀況、償還工資計劃以及解決措施等內容。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工會組織要嚴格督促企業按時償還職工工資。確需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應同時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企業因經濟效益下降經履行民主程序后降低職工工資的,不應計算為拖欠工資,企業生產經營恢復正常后應及時提高工資標準。 (三)建立工資保證金制度。建設部門要在建筑業企業中繼續完善實施農民工工資預存保證金制度。水利、市政建設等部門要參照建筑領域做法,會同財政等部門盡快制定本系統實行工資保證金制度的具體實施辦法。對發生工資拖欠兩次以上以及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企業,企業要設立工資預留戶,用于該企業拖欠工資時支付勞動者工資。 (四)加強工資支付勞動監察執法。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對企業的法律宣傳教育,增強企業的法制意識。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最低工資規定》、《山東省工資支付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使廣大職工、企業負責人知法、懂法、守法;在報送材料監督審查及日常巡視檢查工作中,加強對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的動態監控,對勞動密集型制造業、建筑施工企業進行重點排查,重點監控,督促企業依法支付職工工資;公布舉報投訴電話,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并及時做好相關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對惡意拖欠、克扣職工工資的,依法嚴肅處理;建立健全處理因拖欠工資問題引發群體性事件的應急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處理,力爭將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依法對企業工資支付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將依法查處的嚴重克扣、拖欠職工工資和其他違反工資支付制度行為的企業記入企業信用檔案,情節嚴重的典型案例進行公開曝光。 (五)建立綠色通道,依法及時處理因拖欠工資引發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和各級勞動爭議處理機構要積極引導職工通過法律渠道維護自身勞動權益,并開辟維權“綠色通道”。對于爭議數額較小,案情簡單涉及人數較多的案件,盡力調解并及時處理,避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事件。對申請仲裁的拖欠工資爭議,各級勞動爭議處理機構要優先受理,優先審理,建立健全快立、快調、快審、快結機制,實行“流動仲裁庭”制度,能適用簡易程序的盡量適用簡易快捷程序,能適用終局裁決的,盡量適用終局裁決,在程序要求范圍內盡可能的加快案件處理速度并保證案件處理質量。對已經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企業主欠薪逃匿的,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時,各級勞動仲裁機構要及時出具受理證明。對影響農民工返鄉和造成生活困難的,可以采取部分先行裁決、裁決先予執行等措施確保農民工權益得到及時維護,防止群體性事件的發生。 (六)進一步深化勞動工資制度改革。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會同財政、稅務、工會、國資等有關部門,指導、監督企業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全面推動勞動合同備案制度,建立健全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工資分配制度,完善工資集體協商辦法,形成人員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合理用工和分配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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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部門聯動機制 一是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各縣(市)區要進一步完善解決企業工資拖欠聯席會議制度,健全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協調機制。市解決企業工資拖欠聯席會議增加市外經貿局、市政公用事業局為成員單位。市外經貿局要對外商投資企業、以出口為主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控,會同勞動保障、財政、國資部門做好預防和解決拖欠工資的政策措施。市市政公用事業局要對市政建設企業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控和管理,特別是對農民工工資支付的管理,建立預防和解決拖欠工資的工作機制。其他各成員單位要按人社部明電[2008]35號和濟政辦發[2007]14號明確的工作責任,切實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當前,要突出農民工工資、關停企業和企業主欠薪逃匿三條主線,建立健全工作目標責任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確保目標任務落實,確保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不出現因工資拖欠問題引發惡性群體性事件。 二是加強信息通報。按照部際、省際聯席會議要求,我市建立欠薪逃匿和拖欠工資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及其處置情況定期報告制度(見附表)。報送時間暫定為2009年3月至6月。2009年3月的10日、20日及最后1日為統計時點,分3次在統計時點后2個工作日內報送市解決企業工資拖欠聯席會議辦公室(市勞動保障局勞動工資處)。第一次上報時,同時報送2008年全年簡況。2009年4月至6月報送要求視情況另行通知。各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遇有重要情況要隨時報告。市、各縣(市)區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以及信訪部門要按定期報告制度和報送時間的要求,及時報送。并溝通情況,加強動態監控,形成工作合力,快速準確處置,切實做到信息靈、反應快、下手準、效果好。 三是加強監督檢查。各級解決企業工資拖欠聯席會議要按照分級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本地區預防和解決工資拖欠工作的監督檢查。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本單位、本系統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市聯席會議近期將組織對各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進行抽查,對因工作不力、應急處置不當導致不良影響的要予以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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