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浙江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經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0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認真貫徹執行《條例》,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
一、充分認識貫徹執行《條例》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我省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建立比較完善的社會保險體系的要求,不斷加強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制建設,在完善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險、加強勞動力市場管理、規范勞動合同和工資支付、保護女工權益及禁止使用童工等方面制定出臺了一系列法規、規章和政策,對規范勞動用工關系,維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目前一些地方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問題還比較突出,由此而引發的爭議、糾紛甚至群體性事件也時有發生,加強勞動保障監察的任務十分繁重。《條例》的頒布施行,是我省勞動保障法制建設的重要成果,為各級政府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強化監督檢查職責,建立健全有效的勞動保障監察機制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認識《條例》頒布實施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為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建設“平安浙江”作出積極的貢獻。
|
二、進一步明確勞動保障監察有關規定 (一)關于監察管轄問題。勞動保障監察實行屬地管轄,用工行為發生在市、縣(市)行政區域內的,由市、縣(市)實行屬地管轄。機關、團體和事業單位的勞動保障監察由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實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行業統籌單位的勞動保障監察按養老保險現行管理辦法,由省勞動保障廳負責實施;其他原由省勞動保障廳實施管轄的省屬、中央屬、部隊屬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監察移交其用工行為發生地的市、縣(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實施。市和市轄區勞動保障監察管轄劃分,由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統籌、效能、便民的原則確定,并報省勞動保障廳備案。 (二)關于舉報獎勵問題。各地要對舉報屬實,為查處非法使用童工行為、重大非法職業中介行為和重大社會保險騙保行為等提供主要線索和證據的舉報人實施獎勵。舉報人是指在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未被發現之前,主動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反映、檢舉、揭發該違法線索的組織或者個人。獎勵對象為經查實應行政處罰案件和“非涉案”的舉報人。獎勵標準原則上為每案200元—2000元,具體獎勵額度按照罰沒金額或違法程度確定。在同一案件中有兩個以上舉報人的,可根據其貢獻大小,分別發給獎勵金。獎勵經費由本級財政承擔。 (三)關于職工工資支付保證制度問題。各地要根據《條例》規定,抓緊在建筑領域全面推行工資支付擔保和工資支付保障金制度。建筑業、裝潢業和交通水利施工企業的工資支付保證金或擔保金的額度按工程款1%—3%確定,保證金向指定銀行預存,工程驗收通過并不發生工資糾紛6個月后返還保證金;租用場地經營企業、已發生嚴重拖欠工資行為的企業和各地認定的其他特殊行業,工資支付保證金或擔保金的額度按企業月工資總額3—10倍確定,保證金向指定銀行預存,連續2年不發生拖欠工資行為的返還保證金。有關職工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的辦法另行制定下發。 (四)關于社會保險登記和繳費違法行為的查處問題。根據《浙江省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省政府令第188號)規定,社會保險費由地方稅務部門負責征繳。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按照《條例》和《浙江省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的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不依法進行社會保險登記的行為實施查處;對舉報投訴用人單位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行為,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及時告知舉報投訴人向地方稅務部門舉報投訴,或將舉報投訴案件及時移送給地方稅務部門依法查處。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地方稅務部門要加強協作,切實做好維護勞動者社會保險權益工作。
|
三、加強監察機構隊伍建設,切實保證《條例》的有效實施 根據《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根據監察任務配備專職勞動保障監察人員,在鄉鎮、街道設立勞動保障監察派出機構或者兼職人員,并將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各地要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盡快使勞動保障監察力量與任務相適應,并在經費、裝備等方面予以必要的保障。當前,各地可在勞動保障監察任務較重的鄉鎮、街道設立派出機構或設立兼職勞動保障監察員,處理有關的勞動保障監察事項。同時,要積極做好勞動保障法律監督員的聘任工作,充分發揮部門和用工單位的勞動保障法律監督員作用,盡快形成勞動保障法律監督網絡。
|
四、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條例》順利實施 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切實把《條例》的貫徹執行工作落到實處。要深入開展維護勞動者權益工作,認真清理與《條例》不相符的政策規定,不斷規范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開展宣傳活動,加強對各類用人單位的普法教育,努力提高企業和勞動者的法律意識,營造良好的勞動保障法治環境。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辦案力度,提高案件查處結案率,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各級人事(機構編制)、公安、工商、建設、稅務、經貿、金融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支持協助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做好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要充分發揮工會、婦聯、共青團以及社會各方面的積極作用,形成合力,齊抓共管,共同做好貫徹執行《條例》的各項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