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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有關企業:
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業保險制度并軌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冀政辦〔2005〕12號)精神,為做好我市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業保險制度并軌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三) 明確并軌工作的目標任務
按照省政府關于“2005年底全省基本完成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由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業保險制度并軌工作,撤銷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停止執行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妥善處理并軌人員的再就業、社會保險關系接續、勞動關系處理和生活保障等問題”的要求,我市要力爭在上半年結合企業改制撤銷所有再就業服務中心,妥善安置在中心的下崗職工,非改制企業也要解除所有在中心下崗職工的勞動關系,完成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業保險制度并軌工作。同時加大就業和再就業工作力度,全面落實再就業優惠政策,確保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目標范圍。今后,企業新的裁員都要依法解除勞動關系,通過勞動力市場機制實現再就業,沒有實現再就業的,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二、落實并軌政策
(一)為了保持政策的連續性,我市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業保險制度并軌工作繼續與企業改制同步進行,執行市委、市政府《關于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若干規定》(秦發〔2003〕8號)中“關于改制企業的職工安置”的政策:
1、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含5年)的可以辦理離崗退養。
2、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含10年)的職工可以辦理承諾等退。
3、職工本人自愿提出申請要求離開企業自謀職業的,經與企業協商,雙方簽訂協議,辦理自謀職業手續。
4、職工本人選擇解除勞動合同的,企業按規定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對愿意留在改制后企業繼續工作的職工,應按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對不愿意留在改制后企業繼續工作的人員,領取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后,符合條件的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二)企業改制前期,有部分企業在中心下崗職工沒有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二次改制中要認真解決好這一問題,按照企業改革的政策,實行兩個置換。
(三)鼓勵并軌人員多渠道實現再就業。對并軌人員自主就業和企業吸納就業的,除可享受秦發〔2002〕8號文件規定的各項再就業扶持政策外,還可享受以下政策:
1、企業吸納本企業下崗職工占下崗職工50%以上的,由當地再就業資金給予一次性補助,補助標準按實際安置人數每人300元計算。
2、鼓勵用人單位招用出中心解除勞動關系的下崗職工。服務型企業、商貿企業、加工型勞服企業及小型加工企業吸納下崗職工按照有關規定享受社保補貼和稅收減免政策。其他用人單位每招用一名女35歲以上、男40歲以上出中心解除勞動關系下崗職工,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同級財政可以從當地再就業資金中對用工單位給予適當補助。
3、鼓勵出中心解除勞動關系下崗職工自謀職業。下崗職工出中心自謀職業按照規定享受稅費減免政策,其中對女35歲以上、男40 歲以上下崗職工自謀職業或合伙經營的,可由再就業資金給予每人不超過1000元的補助,其中申辦小額貸款不符合貼息項目的,可將補助作為貼息資金。
4、下崗職工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的境外職業介紹機構介紹出境就業的,可由再就業資金給予每人不超過1000元的補助,補助資金主要用于出國前培訓。
5、盈利企業的下崗職工原則上由本企業負責安置,企業確實無法安置的,依法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享受相關再就業優惠政策。
(四)開拓多種籌資渠道籌集并軌所需資金。
1、改制企業下崗職工出中心所需資金由企業改制資金中支付。其中特別困難企業經過資產變現,在中心下崗職工出中心所需資金仍確有困難的,經勞動保障、財政部門對經營狀況等情況認定后,給予適當補助。
2、妥善處理好企業與職工的債務關系。在解除勞動關系時,企業欠下崗職工的各種債務由所在企業負債清償。企業要千方百計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償還拖欠下崗職工的各種債務。改制企業可在雙方自愿協商的基礎上,將企業所欠下崗職工的債務轉為股權;暫時確無清償能力的企業,要與下崗職工協商簽訂分階段清償債務的協議。
3、各縣、區政府要加大籌集資金力度,確保并軌工作順利開展。各級財政預算安排用于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的資金規模不能減少,確保落實到位。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及歷年結余部分,主要調整用于困難企業下崗職工并軌所需資金的補助。補助范圍主要是辦理離崗退養、承諾等退人員的社會保險費和解除勞動關系人員的經濟補償金。要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基金的作用,在保證按時足額發放失業保險金的前提下,根據并軌工作的實際需要,按規定調劑一部分資金并入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支持并軌工作。
4、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下崗職工全部出中心后,中心隨之撤銷,勞動保障、財政部門負責委托專門機構對撤銷的再就業服務中心歷年基本生活保障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企業負責做好再就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安置工作。 有條件的可將再就業服務中心轉為勞務派遣企業。
三、具體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對并軌工作的領導。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
生活保障制度向失業保險制度并軌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情況復雜,不僅關系到國有企業改革的進一步深化,而且直接涉及到廣大下崗職工的切身利益。各縣區、各企業要高度重視,制定和完善各項工作制度,明確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保證并軌工作順利完成。
(二)精心謀劃,周密安排,穩步推進并軌工作的開展。各縣區和有再就業服務中心的企業要結合實際,先易后難,突出重點,堅持推進改革與維護穩定相結合、利益調整與承受能力相結合、依法規范與平穩推進相結合,實施并軌與促進就業相結合的原則,區分不同企業和人員的情況,分類指導、分別處理、分期實施。建立處理突發矛盾快速反應機制,確保企業和社會穩定。
(三)認真落實就業再就業政策,積極促進再就業工作。在并軌工作中一要堅持就業優先原則。對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愿望的下崗職工,要加大落實再就業各項扶持政策,通過開發公益性崗位和再就業援助幫助其實現再就業;鼓勵用人單位吸納下崗職工就業和下崗職工自主創業、自謀職業;下崗職工所在企業要千方百計開發就業崗位安置本企業下崗職工重新上崗;二要堅持積極穩妥原則。各縣區在具體工作中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嚴格程序、穩妥推進,把工作做深做細,所出臺的政策措施要有利于維護社會穩定,避免由于推進并軌工作引起大規模群體事件。三要堅持保持政策連續性原則。要根據不同企業和不同群體的狀況,分類指導、區別對待,新出臺的下崗職工出中心、內部退養、協保、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等方面的政策,要保持相對連續性。四要堅持保障下崗職工權益原則。各縣區、各企業在推進并軌工作中,要維護下崗職工的合法權益,確保并軌工作平穩、順利的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