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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去年7月,市勞動保障局出臺了《曲靖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傷認定工作的通知》(曲勞社辦發〔2008〕52號)文件,對工傷認定工作權限進行了調整。運行一年來,取得了一些實踐經驗和成效,工傷認定辦案質量和水平都在不斷提高,有效地維護了用人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益。但實際工作中也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因辦案程序不合法、調查取證不實而引發的行政復議和信訪案件時有發生,為進一步加強工傷認定工作的管理,規范工傷認定工作程序,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和《云南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定了《曲靖市職工工傷認定工作規程》(以下簡稱規程),現印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縣(市)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要加強領導、高度重視,進一步提高對工傷認定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認真組織相關人員學習《規程》,嚴格按照《規程》開展工傷認定工作,認真履行好工傷認定工作職責,努力實現工傷認定工作法制化、規范化、程序化、科學化的管理。 二、各縣(市)區要進一步充實和增加工傷認定工作專、兼職人員,增加必要的投入,認真做好工傷認定工作,要求從事工傷認定工作的人員嚴格按照《規程》履行職責,對每件工傷認定案件做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用法律法規準確、程序合法、手續完備,切實杜絕假案、錯案的發生。 三、各縣(市)區遇到情況較復雜或疑難的工傷認定案件,須于受理之日30日內按規定程序完成受理告知、舉證告知、調查取證等前期工作,提出初審意見后報送市勞動保障局認定。 四、工傷認定辦案工作人員要不斷提高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因工作人員不負責任造成假案、錯案或者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被撤銷的,要追究其責任。工傷認定辦案質量差的縣(市)區,市局將酌情扣減工傷認定工作專項經費。 五、各縣(市)區要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曲靖市工傷認定辦案專項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曲政辦發〔2006〕184號)和曲靖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曲靖市財政局聯發《關于貫徹〈曲靖市工傷認定辦案專項經費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曲勞社發〔2006〕56號)文件的規定,進一步加強工傷認定辦案專項經費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和程序管理使用,堅持專款專用、嚴禁擠占和挪用。出現違規和超范圍使用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