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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勞動局、財政局、市直有關部門: 根據遼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轉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鬈關于從2 0 01年1 0月1日起增加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遼勞社發[2 0 01]1 2 8號)精神,現就我市企業離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調整的辦法 企業離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具體標準參照國辦發 [2001]70號文件“關于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離退休費的實施方案”中第一條規定,離休人員按照同職務、同條件在職人員的增資額,增加離休費。每人每月增加數額不足80元的,按80元增加。附:機關干部增加職務工資對照表。 離休人員從2 001年1 0月1日起增加離休費,2 001年10月1日至本通知下發期間死亡的,增加的基本養老金補發到死亡之月止。 二、經費列支渠道 參加社會保險的企業離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其所需資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未參加社會保險的仍按原渠道列支。 三、審批程序 市直及部、省屬參加地方養老保險的企業單位的離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由所在單位填寫《2001年企業離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審批表》一式三份,《2 0 01年企業離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人員名單》一式三份,經主管部門審核后,(無單位的由主管部門申報),報離休費發放所在區域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后執行. 四、企業離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審批兌現工作于2002年4月20目前結束,請各縣、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于2002年4月30日前將企業離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人員名單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盤錦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盤錦市財政局 二O0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