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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委、辦、局,控股(集團)公司,企業(集團)公司,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區縣、局(產業)工會,各區縣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各企業: 經綜合考慮本市2010年經濟發展、居民消費價格、勞動就業、人工成本及2009年工資水平等情況,現就2010年本市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 2010年本市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為:平均線11%,上線16%,下線4%。 二、指導意見 (一)企業應當建立職工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通過工資集體協商,合理確定本企業的工資增長水平,以及不同崗位人員的工資調整幅度。 (二)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可參照平均線確定工資增長水平。其中,企業上年平均工資水平低于全市職工平均工資60%的,可參照上線增長工資。 (三)經濟效益較差的企業,可參照下線增長工資。企業因經營虧損、增加職工工資確有困難的,應通過一定的民主程序,向職工說明情況。 (四)企業在確定工資增長時,應著力提高工資水平偏低的生產服務一線崗位人員工資水平,一線職工工資增長幅度一般應不低于本企業職工工資的平均增長幅度。 (五)要妥善處理好經營者與普通職工的工資分配關系,生產服務一線職工工資不增長的,經營者的工資也不宜增長。 本市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以及各有關委、辦、局,各控股(集團)公司、企業(集團)公司,應加強對本地區或所屬企業工資分配的指導。要推動企業建立工資集體協商機制,指導企業與職工通過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合理確定工資增長幅度和工資分配方案,既促進企業的發展,又維護職工的權益,保障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總工會 上海市企業聯合會/上海市企業家協會 二○一○年八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