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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自治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北部新區產業促進局: 為貫徹落實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國家稅務局、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企業年金試行辦法的通知》(渝勞社發〔2006〕16號,以下簡稱《辦法》)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企業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備案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5號),規范企業年金管理,推動企業年金發展,經與有關部門共同研究,現就建立企業年金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指導企業積極穩妥地開展企業年金工作 企業年金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企業年金制度,有利于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提高企業職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有利于吸引人才,增強企業凝聚力和競爭力;有利于支援我市經濟建設,促進地方金融市場發展。各區縣(自治縣、市)勞動保障部門要充分認識建立和發展企業年金的重要意義,認真學習貫徹《辦法》,開展宣傳培訓工作,調動企業和職工的積極性,為發展企業年金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要建立勞動保障部門各相關機構的工作協調機制,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精心組織實施,在政策上予以扶持,在工作上加強指導,在資金運作上加強監督。要對轄區內企業情況進行分類調查,本著積極穩妥的原則,選擇一些效益好、有影響力的企業,做好重點聯系和推動工作,以取得經驗發揮示范帶動作用。要積極發揮各級工會組織的作用,切實維護廣大企業職工的利益,保證我市企業年金工作穩步健康發展。 二、建立企業年金需要明確的幾個重要問題 (一)建立企業年金,由工會代表職工就企業年金方案的具體事項與企業進行協商,制定企業年金方案。未組建工會的企業由職工推舉代表與企業進行協商和制定企業年金方案。 (二)建立企業年金時,企業可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和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采取追記或一次性補償等辦法,讓已經退休的人員參與企業年金分配,并穩妥做好銜接工作。 (三)在建立企業年金的初期,考慮到歷史原因,企業可依據職工距離退休年限的長短,確定不同的企業年金繳費標準。 (四)在不突破企業年金繳費上限的前提下,企業應根據經濟效益狀況合理確定繳費水平,企業效益下降或虧損時可調整繳費水平或暫停繳費。 (五)企業可根據職工對企業經營業績貢獻的大小,結合職工的崗位責任、工作年限等因素綜合確定不同的企業年金繳費標準,適當向關鍵崗位和優秀人才傾斜。 (六)企業年金方案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同意的,企業年金繳費在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6%以內的部分,可按《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七)中央在渝企業和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企業在本市的子公司建立企業年金,其企業年金方案經本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同意的,企業繳費在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6%以內的部分,可以計入企業經營成本,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八)職工轉移勞動關系時,其原有企業年金個人賬戶和新就業單位為其建立的企業年金個人賬戶應合并管理。職工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就業或新就業單位兩年內未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不足2000元的,可根據本人要求將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注銷企業年金個人賬戶。 (九)企業選擇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應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會同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共同認定并公告取得管理資格的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或其分支機構范圍內,選擇法人受托機構、賬戶管理人、投資管理人和托管人。 (十)在渝從事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業務的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或其分支機構,應向市勞動保障局報送工商行政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業務監管部門出具的業務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和勞動保障部頒發的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證書(副本)復印件,分支機構應同時提供上級機構業務授權書。 (十一)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應在報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的企業年金方案中明確企業年金受托人,并與之簽訂意向性協議。企業年金方案生效后,企業應及時與企業年金受托人正式簽訂書面合同。 (十二)鑒于企業年金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在勞動保障部對企業年金理事會資格認定辦法出臺前,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原則上應與取得管理資格的法人受托機構簽訂受托管理合同。 三、認真做好企業年金方案的備案管理 (一)企業年金方案的報送。 本市企業建立企業年金,由企業按《辦法》第七條的規定將企業年金方案報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中央在渝企業的企業年金方案,由集團公司統一建立的報送勞動保障部備案,并于企業年金方案生效之日起30日內,抄送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由子公司單獨建立的報送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市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企業年金,由集團公司統一建立的報送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由子公司單獨建立的報送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企業年金方案報送前,企業應填制《企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情況審核表》,送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企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情況審核表》“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情況”欄出具意見并加蓋公章。 (二)企業年金方案備案所需材料。 1.《關于××公司企業年金方案備案的函》。 2.《企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情況審核表》。 3.企業年金方案。報送文本一式兩份,同時報送電子文檔。 4.集體協商通過企業年金方案草案的情況說明。 5.企業年金方案重要條款的說明。 (三)企業年金方案備案的受理。 企業年金方案是經企業與職工民主協商建立的專項集體合同,應當自雙方首席代表簽字之日起10日內,由企業代表集體協商雙方將企業年金方案文本報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企業年金方案備案需要填寫《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受理單》,并向報送單位出具《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受理回執》。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對企業年金方案的有關事項進行合法性審查,并在收到符合規定的企業年金方案文本15日內,向企業出具《企業年金方案審查意見書》。企業年金方案經集體協商后作出調整的,企業應自變化發生之日起10日內重新履行備案程序。 (四)企業年金方案備案的監管。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加強對企業年金方案的監督管理。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應在每年一季度末填寫《企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情況審核表》,送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繳費情況意見后,報受理企業年金方案備案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未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企業,受理企業年金方案備案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按《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進行處理。企業中止企業年金方案,須與本單位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確定后,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受理企業年金方案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認真填寫《企業年金方案備案情況登記表》,于企業年金方案生效之日起5日內報送市勞動保障局養老保險處。 附件:1.關于××公司企業年金方案備案的函(式樣) 2.集體協商通過企業年金方案的情況說明(式樣) 3.企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情況審核表 4.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受理單(回執) 5.企業年金方案審查意見書 6.企業年金方案指引 7.企業年金方案備案情況登記表 (注:以上表格略)。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