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來賓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廣西整村推進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實施方案》有關要求,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和來賓市人民政府為加快我市城鄉統籌發展,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決定以樂灘水庫引水灌區工程建設為契機,申請中央資金支持開展廣西桂中典型干旱區土地綜合整治重大工程(以下簡稱“桂中重大工程”),以提高項目區耕地產能,全面改善項目區農村的人居環境,促進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為科學有序地組織開展桂中重大工程申報工作,特編制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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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國家關于新時期土地整治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要求為指導,依據國土資源部申報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有關要求以及《廣西整村推進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實施方案》確定的工作思路,堅持實事求是的工作態度,廣泛開展調查研究和數據收集,全面摸清桂中典型干旱區自然條件、社會經濟、土地利用現狀等情況,深入分析影響桂中重大工程申報的政策、資金和技術等因素,通過各縣(市、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及技術協作單位的力量和資源,科學有序地完成桂中重大工程申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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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標任務 按照國土資源部、財政部對中央支持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申報要求和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計劃安排,在申報工作協調小組統一領導和國土部土地整理中心技術指導下,由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土地整理中心負責組織有關技術協作單位與我市共同開展前期調研、基礎資料收集、現狀調查和項目選址、工程規劃布局以及報件材料編制等工作。力爭在2010年6月15日前,高標準高質量地完成桂中重大工程報件材料編制工作并上報自治區國土資源廳;2010年6月30日前,經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審查通過后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并獲得自治區人民政府評審通過并批復立項;2010年7月1日前,正式上報國土資源部和財政部,申請批準我市實施桂中典型干旱區土地綜合整治重大工程建設,并列入2011年中央支持重大工程投資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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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內容 (一)全面收集我市自然資源、社會經濟、土地利用現狀等相關基礎數據和有關資料。 (二)以縣(市、區)為單位,開展項目區初步選址和實施區域確定工作。 (三)開展項目區實地調研,調查土地利用現狀、基礎設施狀況、灌溉水源保障情況、農作物種植及產業化發展情況、農村居住條件以及農民對村莊整治意愿等。 (四)進行項目可行性分析,新增耕地來源分析,資金估算分析、水資源平衡分析、環境影響評價等工作,組織編制重大工程申報材料。 (五)按程序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立項,接受自治區人民政府組織的專家組質詢,并按照評審意見修改完善申報材料。 (六)積極配合國土部和財政部專家組調研論證,接受專家質詢,進一步修改完善申報材料,上報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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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階段劃分及計劃安排 (一)前期工作組織策劃和籌備階段(2010年1月11日~1月31日)。 1.擬訂申報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組織形式和工作計劃安排。 2.配合區整理中心擇優選取具有重大工程報件材料編制和申報經驗的高校或科研單位作為項目申報技術指導單位。 3.配合區整理中心擇優選取具有可行性研究、水資源平衡分析、環評報告編制資質單位及重大工程圖集編輯制作的協作單位。 4.成立市重大工程申報工作專班,編制技術方案,落實申報工作經費。 5.組織市申報工作專班成員進行申報實務培訓,明確申報工作流程及具體要求。 6.組織召開重大工程項目涉及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人員參加的工作動員會。 (二)基礎資料的收集和整理評估階段(2010年2月1日~3月15日)。 7.收集基礎數據和相關資料。根據重大工程可研報告和實施方案編制要求,組織工作專班人員到我市及工程涉及各縣(市、區)國土、農業、水利、交通、城建、林業、環保、統計、發改委、扶貧、糧食等多個部門收集相關的基礎資料。 8.整理評估基礎數據和資料。工作專班安排專人對收集到的基礎數據和資料及時進行歸類、整理、核實、查證、評估確認。 9.配合區整理中心劃定重大工程實施范圍和各個項目片區。結合基礎資料的分析結果和我市各縣(市、區)的實際情況,采取外業踏勘結合內業論證的方法,劃定重大工程實施范圍和備選項目片區。 10.配合區整理中心編制重大工程初步建議書,提請項目申報工作協調小組領導向國土資源部耕保司和部土地整理中心專題匯報,積極爭取部耕保司對我市重大工程申報工作提出指導意見和工作要求,爭取部土地整理中心給予具體指導和技術支持。 (三)項目區調查取證和可行性分析階段(2010年3月15日~3月30日)。 11.分析各備選項目片區實施土地整治可行性。組織項目設計技術人員和項目所在地政府到各個備選項目片區進行實地踏勘調研。針對項目工程實施主要內容(土地平整、農田水利及道路工程布局、土地權屬調整、農村居民點整治、節水設施使用等)征詢項目區涉及的當地政府和農民群眾意見。并根據項目區現狀、灌溉水源保障程度、土地適宜性、新增耕地潛力釋放、地形地勢條件、生態環境影響等方面對項目可行性進行分析評估。 12.分析和預測項目申報存在問題并落實解決措施。在收集資料和實地調查同時,工作專班要針對項目申報要求及兩部調查論證要點,提前分析和預測項目申報關鍵環節、影響項目申報或論證項目實施必要性和可行性的約束性問題,研究解決問題的方案,提請項目申報工作協調小組審定,落實有關措施。 13.選定典型項目并組織開展典型項目區實測工作。根據重大工程備選項目現狀和特性,選取具有代表性項目作為典型項目,優選區內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單位,制定測繪技術規定,明確測繪成果要求,組織開展項目區實測工作。 (四)重大工程設計和報件材料編制階段(2010年3月30日~6月15日)。 14.開展重大工程備選項目工程布局和典型項目初步設計。根據重大工程可研編制要求,確定重大工程建設和實施的總體思路,開展備選項目及典型項目的農田及村莊整治工程布局和初步設計,核算重大工程工程量,編制工程估算書。 15.編制重大工程報告文本及圖件。根據申報材料要件構成,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實施方案、新增耕地分析報告、水資源平衡分析報告、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投資估算書、項目設計圖冊等材料。 16.征求專家意見,修改完善申報資料。根據正式文本編制和圖件制作需要,隨時邀請部耕保司、部土地整理中心及自治區有關專家和技術顧問進行現場指導、方案比選論證。根據專家顧問的意見,及時修改完善報件材料。 (五)自治區評審論證和立項批復階段(2010年6月15日~6月30日)。 17.報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審查。重大工程申報材料編制完成后,及時配合區整理中心上報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后,由自治區國土資源廳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 18.組織自治區級評審論證和批準立項。自治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重大工程進行評審論證,評審通過后,自治區人民政府下達重大工程立項批文。 (六)上報國土資源部和財政部審查論證階段(2010年7月1日)。 19.自治區人民政府向國土資源部和財政部正式行文申請中央資金支持。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我市及編制工作組協助兩部專家實地進行調研論證,接受專家質詢,根據兩部專家意見修改完善后再次上報兩部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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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張秀隆同志,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楊和榮同志擔任組長的桂中典型干旱區土地綜合整治重大工程項目領導小組,負責項目申報工作的組織領導、重大問題決策、協調工作。各縣(市、區)要相應成立領導機構,主要負責項目申報工作重大問題的處理和相關的組織、協調工作,責成有關單位明確分工,配合做好項目申報工作的宣傳、調查工作,加強對申報工作的領導。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具體的監督、協調工作。 (二)組建項目申報工作組,確保相關工作及時到位。項目申報工作已明確自治區土地整理中心為承擔單位,市組織人員負責協助工作。因此,市人民政府計劃從各個部門抽調技術人員全脫產組建項目申報工作專班。各縣(市 、區)也要成立項目申報工作專班,并把人員名單報送到市國土局,以便市國土局加強業務培訓指導。 (三)加強技術合作。由于桂中典型干旱區,土地綜合整治重大工程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多個行業,而區內目前土地整治技術力量相對薄弱,根據項目申報的工作需要,配合區整理中心選取區外有成功編制重大工程申報材料經驗的技術服務單位,作為技術協助單位,在水資源平衡分析、環境影響評價、圖件制作和可研報告技術路線等方面協助項目承擔單位,共同完成項目申報材料的編制工作。 (四)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 各縣(市、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重大工程項目的申報工作任務。 1.國土部門負責組建專門的申報工作組,完成項目所需材料的收集,配合當地政府開展現場調查、踏勘,項目申報、立項及組織實施等工作。 2.發展改革與計劃部門。負責提供市、縣(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配合國土部門做好項目的申報、立項工作。 3.水利部門負責提供桂中旱區水資源、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的基本情況及各級財政投入情況,桂中旱區歷年的旱情情況,并指導項目建設的水利設施規劃。配合開展項目申報的水資源平衡分析。 4.交通部門負責提供桂中旱區區域內交通設施建設的基本情況及各級財政對交通的投入情況,提供農村道路建設規劃,并圍繞項目建設爭取上級有關部門支持開展道路建設。 5.林業部門負責指導、扶持農村沼氣等清潔能源建設,搞好項目區和村莊綠化規劃編制和指導,抓好村莊周邊生態建設與保護,編制項目區內林果業發展規劃和實施工作,并加強林業用地規劃與農業用地規劃的銜接,根據項目區的規劃要求適當調整林業用地規劃,同時為項目區項目申報出具相關意見。 6.農業部門指導農業產業發展,負責提供項目區農業區劃報告和優勢產業布局規劃,抓好重點示范村相關產業發展規劃和指導,負責對項目區內的耕地開展土地檢測,出具土地檢測報告,同時根據項目區劃分情況提供項目實施預期效益分析材料。 7.環保部門負責提供環保規劃,并對項目的實施提出環保對策及措施,同時出具相關意見,配合開展環評分析工作。 8.財政部門負責提供已實施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料及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規劃,編制“十一五”期間涉農資金的情況和“十二五”期間涉農資金的測算。同時積極籌集資金,確保項目申報工作經費的落實,并加強對項目實施期間資金的調劑和管理。 9.宣傳部門負責利用廣播電視等新聞媒介方式,加強對土地綜合整治的政策法規、新農村建設目的、意義等方面進行宣傳,全力動員廣大群眾支持項目的申報,并對項目的申報和實施全程記錄和報道。 10.建設部門負責提供縣(市、區)的建設規劃,組織項目區域內開展鄉鎮、村莊的規劃以及新農村建設規劃編制工作。 11.統計部門負責提供縣(市、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和各行業的統計資料。 12.項目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相應成立項目申報領導小組,組建申報工作專班,組織開展項目的前期工作,并將項目申報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保證前期工作的開展。并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整理專項規劃,結合地方經濟發展規劃、農業產業區域發展規劃和新農村建設布局科學安排土地綜合整治具體項目的實施計劃。 (五)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確保完成任務。 桂中典型干旱區土地綜合整治重大工程項目申報工作是一項系統龐大、涉及面廣、時間性、技術性強的工作,為確保能按時完成申報工作,實行項目申報工作行政領導一把手負責制,各級政府要切實負起責任,確保人力、物力、財力、時間“四個到位”。如確有因某一級政府或職能部門工作不力造成延誤項目申報工作的,要追究行政主要領導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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