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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經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備案,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勞動者)檔次調整為:1580元/月、1430元/月、1280元/月、1130元/月;我省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勞動者)檔次調整為:15元/小時、13.4元/小時、12.4元/小時、11.6元/小時。適用時間從2017年7月1日開始執行。 我省最低工資標準包括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各市州可根據實際情況選定本地區適用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并報省廳備案。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7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