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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哈爾濱市將“五七工”、“家屬工” 等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2009-08-06 哈爾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哈勞社發〔2009〕165號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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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件: |
各區、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市直各有關局(集團公司),中、省屬在哈企業:
經市政府第5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并按照省廳對“五七工”、“家屬工”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的總體部署和工作要求,經與市財政等部門積極溝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了《哈爾濱市將“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工作實施方案》(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相關部門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哈爾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九年八月六日 |
內容: |
為切實做好將“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工作,根據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將“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的通知》(黑人保發[2009]36號)及《關于將“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實施細則》(黑人保發[2009]3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改善民生,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構建和諧社會為目的,按照“尊重歷史、尊重現實、尊重證據,嚴格執行政策”的原則,集中組織力量對“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進行審核認定,切實解決好“五七工”、“家屬工”養老保障問題,把黨和政府對弱勢群體的關懷落到實處,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 二、審核認定工作范圍和對象 (一)曾經在我市國有企業中從事生產自救或企業輔助性崗位工作,和城鎮街道居民委自行組建的從事生產自救工作的人員; (二)黑人保發[2009]36號文件下發前具有本市城鎮戶口; (三)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 (四)實行“統帳結合”制度前在我市城鎮用人單位工作滿3年以上; (五)2009年7月1日前年滿60周歲以上的人員。 三、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叢國章同志為組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邊洪霄同志、市財政局局長席長青同志為副組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社保局、信訪辦主管領導為成員的哈爾濱市將“五七工”、“家屬工”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設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領導小組下設審核工作小組辦公室,成員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公安局、檔案局、監察局、工會等部門工作人員組成。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組織機構。 四、各相關部門職責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牽頭組織開展將“五七工”、“家屬工”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工作,負責對此項工作的政策宣傳和業務培訓;負責各區、縣(市)《工作方案》的審核,督促、檢查、指導各地審核認定工作;協調溝通相關部門,就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情況及時報告和反饋;匯總審核認定情況上報省廳審批。 市財政局負責安排落實補助資金,將應由同級財政承擔的資金及時籌集安排到位,并按規定及時上解至省級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財政專戶;負責核定撥付審核工作小組專項工作經費。 市公安局負責提供能夠證明擬納入人員的出生日期、工作經歷等情況的原始戶籍底案及相關證明材料。 市檔案局負責原國有企業移交檔案資料的查閱和相關材料的核查工作。
市總工會、市監察局負責對“五七工”、“家屬工”審核認定工作的監督檢查,設立舉報監督電話。
市信訪辦負責上訪人員接訪工作,做好上訪動態的預測、排查和有關政策說明解釋工作。
各企業主管部門、各街道辦事處負責對所屬企業申請上報的認定“五七工”、“家屬工”材料進行預審。 五、審核認定工作方式 各縣(市)審核工作小組要對縣(市)屬企業的“五七工”、“家屬工”進行初審。 各區審核工作小組要對區屬企業的“五七工”、“家屬工”進行初審。 市審核工作小組要對市屬企業及中直、省屬在哈企業的 “五七工”、“家屬工”進行審核、認定;對各區、縣(市)申報的材料進行復審。 申報單位原則上為申請納入人員最后一個用人單位。企業生產經營正常的國有企業(含國有參股企業)“五七工”、“家屬工”審核、申報工作由企業負責;已改制重組的原國有企業“五七工”、“家屬工”審核、申報工作,由改制后企業負責;正處于改制重組或進入破產程序的原國有企業“五七工”、“家屬工”審核、申報工作,由原國有企業改制領導小組或破產清算組負責;已關閉、破產、解散的原國有企業,無續存企業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無上級主管部門的,可由當地經委或中小企業局負責。 六、工作步驟和工作內容 具體工作步驟分為準備、實施和總結三個階段。 (一) 準備階段(7月下旬-8月中旬) 1.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哈爾濱市將“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工作實施方案》。 2.將《哈爾濱市將“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工作實施方案》上報省廳。 3.成立哈爾濱市“五七工”、“家屬工”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工作領導小組。 4.成立審核工作小組,抽調工作人員集中辦公。 5.制定申報、認定、審核等工作程序和辦事流程。 (二)實施階段(8月下旬-12月中旬) 1.以市政府名義召開哈爾濱市養老保險專題工作會議。轉發省廳文件,下發《哈爾濱市將“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工作實施方案》。 2.對各區、縣(市)勞動保障部門及各企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3.各級財政部門安排落實補助資金,及時上解至省級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財政專戶。 4.按照省廳規定和要求,安裝系統軟件,對“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實行動態管理。 5.市、區、縣(市)審核工作小組對所屬企業“五七工”、“家屬工”進行審核、認定。 6.市審核工作小組對區、縣(市)申報檔案及相關材料進行復審。 7.市審核工作小組將復審合格人員導入數據庫。 8.對工作中的難點、疑點問題認真進行疏理,集中研究,積極向省廳和市政府溝通匯報,探索解決問題的有效措施。 (三)總結階段(12月末) 1.將審核認定合格人員按市、區、縣(市)分別匯總,上報省廳審批。 2.將通過省廳審批人員名單移交到市、區、縣(市)社保經辦機構,實行社會化發放,從2009年7月1日起補發。 3.各區、縣(市)審核工作小組上報書面總結。 4.將《哈爾濱市“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工作總結》上報省廳。 七、幾點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各部門要將這項惠民工程作為維護安定團結、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一件政治大事來抓。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各職能部門認真履行職責。要通過建立目標責任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形成上下合力攻堅、規范有序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加強協調配合。將“五七工”、“家屬工”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工作情況復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時限要求強,協辦部門多,不是哪一個部門,哪一級政府能夠單獨完成的。這就要求各部門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各司其職,相互協作,密切配合。要嚴格按照自身職能和既定的工作程序,積極主動地服務于審核認定的各個階段,確保認定工作的有序推進。 (三)維護社會穩定。各級政府、部門要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工作態度,在積極開展工作的同時,不斷增強工作預見性,善于預防和妥善處理各類矛盾和問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認真做好思想疏導工作,確保工作及時順利完成和社會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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