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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公安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公安部、省政府關于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深入推進我省駕考改革工作,進一步改進考試組織,優化考試程序,方便群眾考試,經省廳黨委研究決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我省機動車駕駛人長途駕駛項目考試。201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廣東省公安廳關于機動車駕駛人道路駕駛技能長途駕駛項目考試的工作規范》(粵公通字〔2012〕152號)自2017年4月1日起廢止。 為確保取消長途駕駛項目考試工作順利完成和駕駛人考試工作平穩有序進行,各地公安機關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組織交管、法制、宣傳等部門制定工作預案,做好業務調整和輿情應對等工作;盡快適應駕駛人考試業務調整和形勢變化,按駕考改革要求進一步規范駕駛人考試和收費,大力推進考試業務向縣級下放和社會考場使用,大幅提升考試能力,優化考場布局,盡快解決我省駕駛人考試積壓和不便利的問題。 廣東省公安廳 2017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