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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單位: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5號)精神,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維護勞動關系和社會穩定。我局決定于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2月17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自查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圍 全市所有用人單位 二、自查內容 (一)用人單位是否存在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的違法行為; (二)用人單位是否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用人單位支付工資是否低于我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實施要求 (一)各用人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貫徹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按照自查內容開展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二)各用人單位自查發現存在違法違規問題,應立即整改,拖欠工資立即整改有困難的,應明確整改期限,并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市勞動監察支隊;可能引發勞動糾紛或過激事件的,應做好員工思想工作,并立即將有關情況報市勞動監察支隊。(聯系人:林智暉;電話:5074550;傳真:5112817;郵箱:xmldjc@sina.com) (三)各用人單位存在違法違規問題未按要求組織自查整改、拖欠工資不按規定報送有關情況或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的,將依法給予處理,情況嚴重的將通過新聞媒介給予公開曝光。 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