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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統籌各單位: 為做好省直統籌單位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工作,切實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決定從9月份開始進行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省直統籌單位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工作按照省勞動保障廳印發的《勞動鑒定委員會組織及工作規則(豫勞社【2001】5號)和(勞社部發2002.8)號文規定的標準進行。 二、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程序嚴謹,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專人負責,切實做好因病喪失勞動能力鑒定人員相關材料的初審工作。符合條件的,由用人單位按規定的時間報送。 三、參加勞動能力鑒定的單位或職工須提供如下材料: 1、職工本人要求因病退休(職)的書面申請(精神病者需監護人簽字)。 2、按規定填寫的《河南省勞動能力鑒定表》一式3份,據實填寫左半頁,用人單位作出是否同意申報的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3、縣以上醫院的“疾病診斷證明書”;與申報疾病有關的原始病歷(復印件需加蓋醫院公章)。 4、檔案袋封面必須注明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聯系人、聯系電話、疾病名稱、居住地等。 四、.時間安排: 2007年9月17日一 2007年10月12日 上報材料 2007年10月15日一2007年11月15日 檢查鑒定 2007年11月16日一2007年12月15日 公布結論 各單位報送材料的同時,將參加鑒定的有關人員匯總表以電子表格格式一并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工傷保險處。 請各單位接通知后,指定專人負責,認真做好鑒定的準備工作,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請與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聯系。 聯系人:0371-65506587 孫麗娟 0371-65907854 楊華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