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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開展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
2009-08-14 威海市衛生局、威海市安監局、威海市總工會、威海市衛生局、威海市安監局、威海市總工會 威勞發〔2009〕42號 山東省威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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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件: |
各市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公安局、監察局、民政局、國土局、衛生局、工商局、安監局、總工會,高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人事勞動局、公安局、工商局、監察審計局、民政局、國土局、衛生局、安監局、總工會,工業新區社會事業局、紀工委、人力資源局、公安分局、國土分局、經濟發展局:
現將《威海市開展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望認真組織實施。
威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威海市公安局 威海市工商局
威海市監察局 威海市民政局 威海市國土局
威海市衛生局 威海市安監局 威海市總工會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四日 |
內容: |
為加強對流動人口和企業勞動用工的監管,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關于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九部門〈關于開展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的通知〉的通知》(魯人社電〔2009〕3號)精神,結合我市的實際,現制定開展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圍 專項行動要對全市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城鄉結合部和鄉村企業,特別是小磚窯、小灰窯、小礦山、小作坊等場所的下列情況進行全面排查: (一)依法領取證照的情況,包括工商登記、稅務登記及資源許可、生產許可、安全許可等。 (二)勞動用工的基本情況,包括招用人員的數量、來源、招用渠道等。 (三)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包括合同簽訂、工資支付、社會保險、工作休假、生產安全、職業衛生、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勞動保護等。 (四)違法犯罪情況,包括拐騙農民工和智障人員、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故意傷害等。 二、工作安排 此次專項行動,時間從2009年7月1日至7月29日,共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7月1日—7月5日)。采用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開展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普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義務教育法》、《治安管理處罰法》、《職業病防治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等法律法規知識,在全社會營造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良好氛圍。 第二階段:執法檢查階段(7月6日—7月25日)。各級勞動保障、公安、監察、民政、國土資源、衛生、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會等部門要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集中力量對重點檢查對象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第三階段:總結分析階段(7月26日—7月29日)。各市區、開發區要及時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形成書面材料,于7月30日前報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郵箱:ldjc01@163.com 聯系電話:5226261。 三、責任分工 由各市區、開發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公安局、工商局、監察局、民政局、國土局、衛生局、安監局、總工會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開展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在市(區)政府領導下,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成員單位具體職責如下: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對鄉村小磚窯、小灰窯、小礦山、小作坊等非法用工及違法使用童工等案件要及時進行調查,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或處罰,并將其中無合法證照的通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查處取締;對勞動合同簽訂、工資支付、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方面的違法問題要依法處理。 公安部門要對違法扣留各種身份證件,或以暴力、威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農民工和未成年工勞動,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農民工、拐騙農民工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查處。 監察部門要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公職人員失職瀆職、參與非法經營,以及涉嫌搞權錢交易、充當“保護傘”等腐敗問題進行調查,并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民政部門要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受害人給予及時救助,幫助尋找監護人,為生活困難人員提供必須的幫助,對智障等特殊受害人員提供重點救助,為他們安全順利返鄉創造條件。 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依法嚴厲打擊無證采礦行為,加強礦產資源的開發監督管理。 衛生部門要檢查并查處用人單位違反職業健康監護有關規定的行為,會同威海市勞動保障局堅決懲處非法雇傭未成年人從事存在職業危害作業的行為。要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檢查并依法取締無照的鄉村小磚窯、小灰窯、小礦山、小作坊等。 安監部門要進行相關的安全檢查,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無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依法查處。 各級工會組織要加強鎮、村企業的基層組織建設,開展貫徹實施勞動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活動,對拒絕改正違法行為的,要及時提請有關部門處理,并積極協助有關部門作好專項行動中受害農民工的善后安置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行動的重大意義 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關系到維護人民群眾特別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關系到維護國家法制權威,關系到社會穩定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關系到我市的形象和聲譽。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把專項行動作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政治責任感,精心組織,認真搞好專項行動,依法懲治違法犯罪分子,維護人民群眾的基本權利和社會的公平正義。 (二)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執法檢查 成立威海市開展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任慧春任組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國土局、市衛生局、市安監局、市總工會等單位領導為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孫光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各有關部門應在各自的職能范圍內,對重點部位的四小企業進行摸底檢查,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對一些問題嚴重且整改不力的,要加大查處力度,督促問題的整改落實,依法嚴懲犯罪分子。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市領導小組報告。對不按照通知要求履行職責,工作推諉扯皮,問題處理不力,導致事態擴大,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全市通報批評,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同時,各有關部門要充實一線檢查人員,明確工作區域和工作責任,進行全面排查,發現問題,依法嚴肅處理。要將主動檢查、受理舉報投訴和社會輿論監督結合起來,指定專項行動投訴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布,認真受理投訴舉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報電話:5282111)。充分發動和依靠鎮、街、村、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力量,加強組織協調,力爭做到排查全面徹底,不留死角。 (三)要強化法制宣傳教育、搞好輿論引導 要結合專項行動,采用多種方式,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普及企業經營、勞動保障、未成年人保護、刑法等法律法規知識,引導農村基層組織處理好發展地方經濟和依法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關系,提高各部門特別是基層組織及人員的法律素質和依法行政水平,強化各類用工單位特別是個體、私營企業守法誠信、依法用工的意識,增強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努力在全社會營造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氛圍。 要加強與宣傳媒體的溝通配合,搞好輿論引導,堅持正面宣傳,維護社會穩定。同時,要重視輿論和社會監督,認真對待媒體披露和社會舉報問題。動員社會對企業用工行為進行監督。專項行動的進展情況、發現問題的查處結果、用人單位的整改情況等都要及時、全面、客觀地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報道。 (四)要協調配合,逐步建立長效機制 政府各部門要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完善制度,建立長效機制,提高政府行政機關管理能力。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要進一步加強用工管理,切實落實用人單位招用人員登記核查制度和勞動用工備案制度。要針對勞動監察的薄弱環節,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強化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隊伍建設。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國土局、市衛生局、市安監局、市總工會也要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加強制度建設和機構隊伍建設,探索長效機制,切實維護農民工、女職工和未成年人等的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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