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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關單位:
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全省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崗位等級規范和工資管理有關問題》(浙人薪〔2002〕90號)文件下達之后,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培訓考核與聘用工資管理相分離,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培訓處負責技術工人培訓考核,工資福利與離退休處負責聘用和工資管理。分離之后,技術工人考核資格與聘用崗位條件有較大區別。因此,單位聘用技術工人崗位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技術工人崗位設置比例執行衢市人勞薪〔2002〕156號文件規定。技術工人經培訓考核,獲得相應證書后,單位應在人事部門核定的職數比例內聘用。
二、技師解聘等原因出現空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進行補充。對工齡30年以上或年齡50歲以上的,酌情辦理。
三、技術工人中級工崗位、高級工崗位、技師崗位的工作年限、從事本工種年限、文化程度,嚴格執行浙人薪〔2002〕90號文件規定。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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