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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為認真做好《條例》的貫徹執行工作,切實維護廣大職工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執行(工傷保險條例)有關事項的通知》(浙政發〔2004〕52號)(以下簡稱《通知》)的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貫徹執行《條例》和《通知》的重要意義 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深化工傷保險制度改革,是我國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適應加入世貿組織后的新形勢,加快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重要舉措。我市自 1995年開展工傷保險制度改革以來,這項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條例》和《通知》的施行,為進一步規范工傷保險工作,完善工傷保險制度建設,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對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分散用人單位風險,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具有重要的意義。各縣(區)、各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率先建立比較完善的城鎮社會保險制度的要求,充分認識實施《條例》和《通知》、做好工傷保險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條例》和《通知》的貫徹執行列入各縣(區)、各部門的重要議事日程,確保《條例》和《通知》的各項規定真正落到實處。 二、進一步明確有關政策規定 。ㄒ唬┦袃扔泄凸さ膫體工商戶應當依照《條例》規定和《通知》的要求,按時參加工傷保險,為其全部雇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個體工商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雇工工資總額乘以其繳費費率之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根據個體工商戶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適用所屬行業內相應的費率檔次確定個體工商戶的繳費費率。 。ǘ╄b于目前我市工傷保險基金實行市、縣(區)分別統籌的實際,為有利于平穩實施,暫繼續實行市、縣 (區)分別統籌。 縣(區)屬企業職工的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仍委托縣(區)辦理。具體辦法由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制訂。 電信、郵政、金融等行業單位的工傷保險統籌,按現行管理辦法執行,今后國家另有規定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已參加省級工傷保險統籌的其他單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參加市本級統籌。 。ㄈ┤泄kU費由地方稅務部門依法征繳。各級勞動保障、地稅、財政、人民銀行等部門要抓緊銜接,盡快完成工傷保險費征繳的移交工作。 。ㄋ模┦泻透骺h(區)2003年12月31日以前的工傷保險基金結余作為儲備金,儲備金管理、使用辦法,按省有關規定執行。 。ㄎ澹┰趪疑形凑匠雠_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之前,職工治療工傷所需費用暫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診療項目目錄、藥品目錄、住院服務標準執行。治療工傷所需醫療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職工治療工傷的醫療機構由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指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與治療職工工傷的醫療機構簽訂服務協議。 (六)五級、六級工傷職工,經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五級支付30個月,六級支付25個月。傷殘就業補助金,五級支付30個月,六級支付25個月。 七級至十級工傷職工,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七級支付10個月,八級支付7個月,九級支付4個月,十級支付2個月。傷殘就業補助金,七級支付10個月,八級支付7個月,九級支付4個月,十級支付2個月。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按單位所在工傷保險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已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遞減20%的標準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職工到達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因工死亡職工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60個月的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工傷保險中涉及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的辦法,市本級按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計發年度按市級養老保險繳費年度計算,目前為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各縣(區)由當地按省有關精神自行決定。 。ㄆ撸┕毠は硎艿膫麣埥蛸N調整辦法,按照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執行。工傷職工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的調整辦法根據省有關規定執行。 (八)職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傷害被認定或視同為工傷的,其待遇按總額補差的辦法支付。 (九)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傷保險繳費率按行業風險程度比照企業同行業相應費率確定。職工的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程序、工傷保險待遇等,現暫按《條例》規定和《通知》精神辦理,超出《條例》和《通知》規定的待遇部分,暫由單位承擔,待國家出臺新的規定時,按新規定執行。 。ㄊ┌凑铡稐l例》和《通知》的要求,工傷保險制度的運行,需要行政管理,業務經辦勞動能力鑒定三套機構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各縣(區)要加強工傷保險組織管理體系建設,盡快建立健全工傷保險的工作機構,充實專業人員,為《條例》的施行提供應有的組織保障。 三、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稐l例》和《通知》順利實施 工傷保險涉及廣大用人單位和職工的切身利益。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以貫徹執行《條例》和《通知》為契機,扎實推進工傷保險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完善。要認真學習對照《條例》和《通知》規定的各項條款,認真清理與《條例》和《通知》不符的政策規定,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實強化服務意識;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采取各種有效的方式,進一步加大《條例》和《通知》的宣傳力度,增強廣大企業和職工的參保意識,營造良好的執法氛圍。各級人事勞動保障、財政、地稅、衛生、民政、編制、安全生產監管、工會等部門,要加強溝通聯系,積極協調配合,共同做好貫徹執行《條例》和《通知》的各項工作。 二〇〇四年三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