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者潘永亮因勞資糾紛向企業提出100億元的賠償,從而創造了國內訴訟標的最大勞動爭議案。日前,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潘永亮要求中山市東力有限公司賠償精神損失100億元的訴求。
2007年11月,潘永亮與東力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約定潘永亮進入東力公司洗衣機車間做普通員工。但實際安排工作時,潘永亮卻被安排到沖壓部做沖壓工。實際工種變化后,潘永亮認為公司沒有與其協商,也沒有達成任何協議,心里產生矛盾。而公司方面則不愿意因工種的變更而更改勞動合同,從而導致雙方矛盾逐漸升級。
2008年6月2日,公司以潘永亮長期不上班自動離職為由拒絕其進入工廠。而潘永亮則認為,他是于一個月前向公司提出辭職但由于車間領導挽留,所以并無實際離職。
隨后,潘永亮向勞動部門提起了勞動仲裁。同年9月8日,中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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