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期間雇工死亡 雇傭單位無須擔責
作者: 王世明 張書海 發(fā)布時間: 2009-02-05 14:33:19
近日,河南省寧陵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健康權糾紛案,一審認定被告雇傭單位某建筑公司和介紹人平營無過錯,但被告平營承諾給付的1.6萬元善后款應按約支付。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6年,原告劉秀榮的長子平永生隨被告平營到魯山縣華某小區(qū)從事建筑作業(yè),該工程系被告某建筑有限公司承包。同年10月13日,平永生在工地死亡。魯山縣公安局鑒定,屬非暴力死亡。平營將尸體運回原告家,并書面承諾向原告劉秀榮及其家人支付善后款1.6萬元。后經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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