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郭京霞 發布時間: 2007-10-31 09:41:12
電話銷售人員李小姐為了完成工作指標,撥打虛假電話達20多小時,并且在上班時間多次撥打私人電話,被公司解除了勞動合同,李小姐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為由將公司告上法庭。記者今日從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案已經終審宣判。法院以李小姐的行為屬于嚴重失職和嚴重違紀為由,判令公司無須向李小姐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原告李小姐訴稱,原告與英才華網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23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至2008年4月22日止。英才公司于2006年11月提前將其辭退,但拒絕支付各項經濟補償金和代通知金。請求法院判令英才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代通知金等共計8萬余元。 英才公司則稱,由于李小姐在擔任電話銷售崗位的工作時存在嚴重違紀表現,根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公司管理制度,其有權對李小姐作出辭退的處理決定,并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3月,英才公司與李小姐簽訂了勞動合同,聘用期限至2008年4月22日。李小姐的職務為線上業務部客戶經理,即電話銷售人員,主要工作內容為給客戶打電話進行拜訪及銷售。2006年11月14日,英才公司以李小姐嚴重違紀為由發出《聘用終止通知書》,通知其終止勞動合同,并于該日出具《離職證明》。2006年11月14日,李小姐進行工作交接后離開英才公司。 英才公司向每一名新員工發放《新員工入職須知》,并書面告知公司所有政策、制度可直接在公司內網收件箱(Outlook)中的公共文件夾中查詢,建議新員工了解制度中包括《員工手冊》和《員工休假制度》。英才公司的《員工手冊》還在北京市勞動保障局備案。 《員工手冊》中規定,辭退適用于嚴重違紀,并規定了輕度違紀、重度違紀、嚴重違紀三種違紀類型,每類分別列舉了數種情形。重度違紀中包括:消極怠工或者上班時間作私活。嚴重違紀中包括:利用職務之便,弄虛作假,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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