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于偉香 發布時間: 2008-04-12 09:22:20
因事先不知公司給自己上了外地農民工基本醫療保險,生病后回老家治療導致無法報銷住院治療費的河北農民工李女士,日前將其公司訴至北京市密云縣人民法院,要求公司賠償其無法報銷的住院治療費9700元,并支付病假工資1752元。 來自河北的李女士自2006年12月13日始在北京市密云縣某公司上班。2007年6月23日,李女士感到腹痛,到密云縣醫院就診,診斷結果為膽結石、膽囊炎,醫生建議手術。因嫌北京市醫療費相對較高,李女士于6月24日回到老家承德市附屬醫院住院治療,并于6月27日進行了膽切除手術。共住院18天,支付醫療費9700元。李女士出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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